處置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RDnqcjj (SENIORHIGH) [ptt.cc] Re: [問題] 長庚大學 工業?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0338598.A.B6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 48205 ! 6/30 REDWINGJapan R: [問題] 長庚大學 工業設計學系 好嗎?
處置事由
本文作者刪除下方之推文實屬事實,然作者來信告知板主表示理由
雖念在刪除推文之立意良善,仍不可自行未經他人受告知下箝制其推噓文自由
並得依據littlebike所發表之釋疑 [公告] 解釋板規 2-2-b (刪推文板規)進行懲處。
引用板規
2-2. 違反下列各項者,視同鬧版,退文,初犯水桶三個月,再犯水桶1年,
累犯永久水桶。
2-2-b. 禁止惡意修改推文。
處置措施
不執行處分,警告REDWINGJapan乙次,未來懲處將沿用再犯論。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50.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0628057.A.9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