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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RGZIL_2 (SENIORHIGH) [ptt.cc] [問題] 政大商科請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1065493.A.FC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48333 sX9 7/08 tracy3514 □ [問題] 政大商科請益 處置事由 依據由板主littlebike所發布之釋疑文[公告] 本板禁止通靈類文章/板規3-2-a釋疑 6.被過多板友噓文,板主進行審查後判定 截至16:05本文章已被板友共計噓文160次、推文29次(含重複) 故判定本文章不具建設性意義。 引用板規 3-2.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3個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並得視情況退文若將違規部分刪除,板主亦得視情節追究責任。 3-2-a. 連續發布相似度高,或無建設意義之內容處置措施 水桶本文章作者,並刪除文章不劣退。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61.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1210295.A.31C.html
jesuschristo: ^o^ 07/10 16:18
yy5678991 : 水桶本文章是故意的嗎XD 07/10 16:54
抱歉QQ
LF25166234 : 爽啦哈哈哈 07/10 17:12
修正錯字誤植。 ※ 編輯: lee457088 (111.246.61.139), 07/10/2018 17:16:33
ipad9 : 好慘 雖然蠻好笑的 07/10 17:17
StarFox0910 : 那個態度被桶活該 07/10 18:25
StarFox0910 : 按到噓了 等等補推 07/10 18:26
Salvadoran : 在高中版被噓160次也是奇葩 07/10 19:35
Chirsaka : 幫樓上上補推 07/10 19:38
asd5377932 : 補推 07/10 21:09
loveandy58 : 可悲 07/10 22:00
loveandy58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嘉中達比 快出來啊 07/10 22:00
sunten4904 : 笑死 07/11 00:14
tangqingcai : 令人鼻酸 07/11 00:34
RoadRollerDa: 可撥 07/11 02:05
Timekeeper : 真的很可憐 07/11 08:25
beatboxa0710: 他是雄中的吧 07/11 09:47
melanietzuuu: 我錯過什麼 07/13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