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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文章 > 48932 ! 8/07 Kimg □ [徵求]AMC10/12補習班講義 (何明數學) ┌─────────────────────────────────────┐ │ 文章代碼(AID): #1RQH-WXs (SENIORHIGH) [ptt.cc] [徵求]AMC10/12補習班講義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3616032.A.87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 Ptt幣 │ └─────────────────────────────────────┘ 處置事由 板規已明示過交易文需參閱置底專區,原作者於看板上發布徵求文章,已踰越板規。 引用板規 3-3.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6個月,再犯永久水桶,並得視情況退文 若將違規部分刪除,板主亦得視情節追究責任。 3-3-a. 病毒、廣告連結或具營利性,含交易、廣告、商業文,經多數板主合議認定屬實。 但若為具公益性質文章,得由多數板主合議減輕或免除罰則。 處置措施 水桶六個月,退文。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61.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3638482.A.F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