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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文章 > 49099 1010/17 danson6614 □ [討論] 繁星的採計方式是否公平? ┌─────────────────────────────────────┐ │ 文章代碼(AID): #1RnrAFX_ (SENIORHIGH) [ptt.cc] [討論] 繁星的採計方式是否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9789455.A.87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takeyourtime: 靠這種管道升學就是廢 10/18 13:28
處置事由 茲收到板友來信檢舉,認為該名板友的推文內容已非指部分人士 經板主群討論後,認定3-2-e成立,因內容表全盤否定繁星生為廢,故處分。 引用板規 3-2.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3個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並得視情況退文若將違規部分刪除,板主亦得視情節追究責任。 3-2-e. 蓄意引戰、挑釁、攻擊特定或不特定族群。 處置措施 再犯水桶一年,並刪除原推文內容。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216.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9910027.A.480.html
Apache : #1QhWQHxw 之前不是就犯過了 怎麼還3個月 10/19 15:15
抱歉,昨天在處分時我可能有誤植,才導致當時審查沒有看到再犯紀錄 剛剛確認過的確是再犯,為此由衷聊表歉意。 修訂水桶時限。
littlebike : 要大T改標題喔,不然外標還是3個月XD 10/19 20:21
SunSky0126 : 話說處分加重後狀況好像更糟了@@ 10/19 23:36
甚麼意思QQ? ※ 編輯: lee457088 (140.115.216.209), 10/20/2018 00:22:45
chanel92 : 壓力大板主借我噓一下 感恩 10/20 23:40
SunSky0126 : 3-2-e最近的通告超多的啊 10/21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