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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文章 【板主:lee457088】 [高中] 誠徵兩位新板主! 看板《SENIORHIGH》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精華區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51 49676 2/01 - □ (本文已被刪除) [qwer31415926] 49677 2/01 - □ (本文已被刪除) [qwer31415926] > 49678 s 2/01 - □ (本文已被刪除) [qwer31415926] 處置事由 文章連續發布三篇,已達板規2-1-d處分 因文章已自行刪除,故不退文處分。 引用板規 2-1. 違反下列各項者,初犯水桶7日,再犯水桶1個月。 2-1-b. 每人最多連續發表兩篇文章,刪除亦佔配額。超貼部分一律退文。 違反上述規定而在懲處之前自刪者,剩餘文章超過2篇部分,從最新文章開始退文 ,已刪除者不退文。但水桶罰則仍為超貼第n篇增加n週水桶。 處置措施 超貼一篇,合併基本處分共水桶十四日。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17.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49037813.A.7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