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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因替代役申請資格上有一條 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傷殘,有撫卹事實。 我爸爸在當空軍時跳傘失敗住院(住了一年多) 但肢體後來都有恢復沒有因此變成殘障 請問這樣還能申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427821128.A.730.html
Foot: 感覺就不行-.- 04/01 01:35
ABCD780205: 通過率應該很低 04/01 06:00
kira1116: 我想上面的傷殘應該會需要有什麼證明的吧... 如果你爸 04/01 08:14
kira1116: 沒有可能就不會過了..... 04/01 08:14
unicake: 應該要有撫卹才行 因公傷殘也會有 04/01 08:36
v00001: 有撫恤事實嗎? 04/01 08:36
saspsm: 1.你爸需要有殘障手冊 2.去公所問比較準 04/01 08:47
fujisan: 不能~沒任何點可以申請的過呀!!! 04/01 08:53
pandada: 只要有人生活在一起 或有人照顧 就不 04/01 12:48
elsonly: 感謝樓上各位 今天有去問區公所也確定不行 04/01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