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zsp8084: .. 04/18 07:24
噓 omg456789: 不會爬文嗎 就只知道當伸手 我覺得你還是去當大頭兵好 04/18 07:39
噓 caka5566: 本版不是公所 04/18 08:21
噓 tellenzo: 你不覺得直接打電話或查資料比較快嗎 04/18 08:49
→ Linus4season: 不用查了 妹妹滿18沒嫁 gg 04/18 09:03
噓 thumbe70367: 不用問了直接簽志願役 04/18 09:06
噓 benny1990615: Google有解答 04/18 11:43
噓 qoo60606: 醒醒吧 你沒有妹妹 04/18 12:03
噓 cy98: 去公所問 google也可 04/18 13:15
噓 randy4588: 戶籍內有可撫養之家人...無解掰掰不送 04/18 13:27
噓 reknowledge: 公所一通電話 04/18 13:37
噓 cz031300: 送你去當兵 04/18 14:27
噓 puccino: 誇張阿 04/18 14:36
噓 hellocrab: … 04/18 14:38
噓 b5023556: 想逃兵就說啊 哈哈 04/18 16:22
推 rainbowzone: 妹妹跟版上學長結婚的話 學長得到婚假14天 你變家因 04/18 16:32
起初已經爬過版上的文,但無看到有關於弟妹已滿十八而正在就學的判定,
因此在版上發文詢問。
有熱心板友提供相關判定資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If.aspx?PCode=D0040016
其中13條-五、
正在政府立案之學校修習碩士以下學位者,其就讀最高年齡,碩士學
位未滿三十歲,學士或副學士學位未滿二十八歲,高中(職)未滿二
十四歲。
可免予列計家屬。
感謝各位的回覆,希望能同時提供給和我有相同疑問並爬過文後仍找不到解答的人。
※ 編輯: HCapart (1.171.170.28), 04/18/2016 16:38:00
→ benny1990615: 爬文沒有解答是因為問題爛到沒人敢問啊XDD 04/18 17:11
噓 dudu1005: 來了 04/18 17:13
→ DarKnighTxX: 認真 打去區公所問最快 04/18 17:39
→ MangoTW: 叫妳妹妹嫁給我吧 04/18 23:49
→ ccekw807: 公所會給你滿意的答案 04/19 07:07
噓 yutakasnow: 我們說不行 你是不是就不申請了? 妹妹照片po一下就原 04/19 17:04
→ yutakasnow: 諒你 04/19 17:04
推 zsp8084: 補推 04/19 18:14
推 b014020: 根據13條之五:你沒有妹妹 04/19 22:11
噓 brcwe: 替代役了還家因先噓 04/21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