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kisnail: 這種出事不是先找該名公務員的嗎,掛的是他的名字不是 05/21 13:24
推 fox1103: 可以,因為僅寫不宜而非不得,再來,非公務人員但執行公 05/21 13:29
→ fox1103: 務仍有行政責任要負 05/21 13:29
→ fox1103: 而非板上流傳的不用負責 05/21 13:30
推 fox1103: 而且那個漂白的做法是對的,反而開公文系統權限才會有輔 05/21 13:35
→ fox1103: 助性的問題 05/21 13:35
推 ladisign: 好險我們單位分錯文長官都說沒事兒沒事兒我來我來 05/21 14:17
推 Linus4season: 我看過不少役男坐登記桌耶 我這也有 05/21 14:46
→ ljd1213: f大,函釋不宜是只對外發文,而非內部分文 05/21 15:22
→ ljd1213: 然後所謂行政責任通常指損害人民權利,這裡是機關內部 05/21 15:24
→ ljd1213: 再來,開權限當然是有問題,所以漂白才用這種遮掩方式 05/21 15:26
→ ljd1213: 漂白的做法是對,須有監督照管的前提,所以漂白休假時 05/21 15:30
→ ljd1213: 替代役男還可以登入公文系統嗎? 05/21 15:30
→ fox1103: 等等,為什麼機關內部行為完全不會影響人民權益呢,內部 05/21 16:47
→ fox1103: 簽呈能屬名這點看來你也同意了 05/21 16:47
推 fox1103: 漂白休假,他假單有職代批吧,這時他職代有要代理他的業 05/21 16:51
→ fox1103: 務時替代役使用代理人的帳密我覺得沒問題 05/21 16:51
噓 wen456789: 不會亂點喔 都點給課長啊 05/21 18:47
→ omg456789: ....公文別亂分 到時科長還沒看到內容 你就擅自亂分的 05/21 21:45
→ omg456789: 話 可能科長跟承辦人都會罵你的 05/21 21:46
→ ljd1213: f大,機關內部行為或許可以找到影響人民權益的例子,但 05/21 22:22
→ ljd1213: 裡說的是登記桌分文歸檔送發文 05/21 22:23
→ ljd1213: 內部簽呈能署名是函釋說的,不管我同不同意。重點是署名 05/21 22:25
→ ljd1213: 了,而我說的是非以替代役名義的部分。 05/21 22:26
→ ljd1213: 若說內部簽呈都可以署名,何況是分文這種不用簽出來 05/21 22:29
→ ljd1213: 的電腦公文系統登錄作業 05/21 22:31
→ ljd1213: 真得可以就光明正大開權限給替代役。 05/21 22:32
→ ljd1213: 本案漂白休假出差時,替代役男仍使用她的帳密。 05/21 22:34
→ ljd1213: 因為替代役男只有她的帳密,因為是漂白凹替代役的 05/21 22:37
→ ljd1213: 漂白的代理人才沒這麼無良推給別人 05/21 22:38
→ ljd1213: 那麼,在沒有公文系統權限下,真得可以如此遮掩? 05/21 22:49
推 historyway: -.- 我也是坐登記桌阿,可是還做得滿快樂的 05/22 00:15
→ historyway: 送錯了,也不會被罵,頂多就是退回來重送 05/22 00:15
→ historyway: 然後送公文,還可以跟姐姐們聊天要點心 05/22 00:15
→ kikisnail: 登記桌要搞就公文亂分分到公文不見阿 05/22 00:50
→ omg456789: 樓上 你以為分到公文不見很有趣嗎 到時怪責任就是役男 05/22 07:38
→ omg456789: 畢竟承辦人他可以推給你說的原因是 我沒看到公文,而且 05/22 07:38
→ omg456789: 而且每份公文都有編號的 有些公文還是限定時間內辦完, 05/22 07:39
→ omg456789: 而是不能延展期限的。 05/22 07:39
推 cooxander: X的樓上你真的是管幹????文分到不見關役男屁事? 05/22 09:12
→ cooxander: 你給我去役政署說看看『主管都直接把憑證卡、帳密給我 05/22 09:13
→ cooxander: 本校的文都是我在收發』 05/22 09:14
→ cooxander: 你先放話要說以上句子,我看有哪個人不會主動把憑證卡 05/22 09:14
→ cooxander: 收回來的 05/22 09:15
→ cooxander: 公文非常明顯非輔助性勤務,現行很多學校這樣搞是因為 05/22 09:16
→ cooxander: 學校給役男方便(有例外);公文系統操作也不難,於是 05/22 09:16
→ cooxander: 役男就願意接下來,但這是違法的,你讓層級高一點的 05/22 09:18
→ cooxander: 單位知道役男在用憑證卡收發公文好了,看他們會有什麼 05/22 09:18
→ cooxander: 反應。另外承辦人敢把業務過失推給役男分錯文僅限於 05/22 09:19
→ cooxander: "單位內"。出學校哪個組長主任敢說『都是替代役分錯文 05/22 09:20
→ cooxander: 我才來不及回傳資料』??哪個老師主任敢omg456789你跟 05/22 09:20
→ cooxander: 我說,不要不懂裝懂 05/22 09:21
推 cooxander: 最後每次看omg456789在版上推文不是資訊錯誤就是沒梗 05/22 09:28
→ cooxander: 又難笑,你可不可以不要推文? 05/22 09:28
推 f124: 直接上新聞就好 申訴什麼的先不管 沒用的 05/22 10:03
推 fox1103: c大別情緒激憤起來,以前沒有過不代表以後不會有 05/22 10:37
→ fox1103: 推責任這件事軍公教比想像的還強,而且,用憑證這點他也 05/22 10:39
→ fox1103: 只要說原憑證有監督役男使用(先不論事實是全扔給役男做) 05/22 10:40
→ fox1103: 就會變成只要負監督不周的責任(好吧,實質上跟做事的役男 05/22 10:41
→ fox1103: 差不多同責) 05/22 10:41
→ fox1103: 教育役比較少有限期跟影響人民的文,如果是在地方政府或 05/22 10:44
→ fox1103: 是中央機關才容易遇到。不過後兩者敢讓役男收發文嗎? 05/22 10:44
推 Linus4season: 呃 有喔 還不少 05/22 11:14
→ Linus4season: 我處事就有 05/22 11:15
→ Linus4season: 也是教育役 05/22 11:15
推 Bobk1114: 中央機關役男做收發頗多的,還頗多的,而且還是在教育 05/22 11:53
→ Bobk1114: 的最高機關教育部 05/22 11:53
→ kikisnail: 公文不見不有趣阿,我學長送公文掉在路上,只好到處找 05/22 13:14
→ kikisnail: 問題如果是公務員職權的事情出包,你看看誰比較倒霉 05/22 13:17
→ kikisnail: 就是個互相尊重而已,役男又不是沒方法弄回去 05/22 13:19
→ ljd1213: 協助與掛名是兩回事。 05/22 13:19
推 roytenpura: 沒看到家因兩個字 我還以為是保X 05/22 20:27
推 ajim36: 我想問一下,所謂的的行政責任最重是什?沒多重快退役就互 05/22 20:51
→ ajim36: 爆拼輸贏全賴在他頭上了,敵損1000自損100划算 05/22 20:51
推 meegan: 別亂教 公文不見最麻煩的是業務承辦者 不是收發文或登記 05/23 02:56
→ meegan: 桌 損傷的不見得是漂白 而是其他無辜的人 05/23 02:56
推 webberpopo: 退伍前一週趕快亂搞一下 行政責任是三小啦 05/23 12:50
→ webberpopo: 替代役年度考績喔 當我知道有這東西快笑死 05/23 12:50
推 ajim36: 認同樓上,反正最後上面基於方便也只能找承辦人來頂罪 05/23 13:58
噓 fox1103: 樓上別亂教,替代役也是依法令從事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 05/23 14:44
→ fox1103: 務權限之公務員 05/23 14:44
推 handsomecat: 分文、送歸檔、送發文不就文書的基本工作?給替代役 05/23 20:05
→ handsomecat: 出事自己烤雞也飛了吧,心臟真大顆。當年到單位被文 05/23 20:06
→ handsomecat: 書凹幫忙分文,才一天就被發現,他被關門起來說了一 05/23 20:06
→ handsomecat: 些不知道啥,就不敢再叫我分文了,可見這事很嚴重。 05/23 20:07
→ kikisnail: 會弄到役男自己出事是你的手段問題而已 05/23 20:08
→ kikisnail: 多的是手段,除非那個公務員後台夠硬 05/23 20:09
→ kikisnail: 不然只是願不願意做而已,又不是在成功嶺可能會出不去 05/23 20:10
→ ljd1213: f大,替代役只是類似行政助手,並非公務員,請參前揭函釋 05/23 21:55
→ ljd1213: 另參內政部役政署九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役署管字第0九一 05/23 22:01
→ ljd1213: 00一0七九九號函。 05/23 22:01
→ fox1103: L大,貪汙治罪條例,矯正役被判刑的那位,請看判決書 05/23 23:14
推 fox1103: 由司法機關裁量,所以並沒有函釋說了算 05/23 23:21
→ ljd1213: L大,103年地院及104年高院均參照98年最高法院判決。 05/24 23:34
→ ljd1213: 98年的判決對於事務要件有說明,並非一體適用,回到本案 05/24 23:38
→ ljd1213: 登記桌要認定為授權公務員嗎? 05/24 23:40
→ ljd1213: f大才對... 05/24 23:42
推 fox1103: l大,事主是教育役嗎,是的話公文桌根本不是勤務範圍 05/25 10:34
→ fox1103: 該判決意旨在要執行法定勤務才是授權公務員 05/25 10:35
推 fox1103: 所以,會得出亂搞也沒關系(刑法)的結論 05/25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