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d200370: 我放皮包一年都沒拿出來過 大在職也沒印象有檢查。。 03/11 22:57
→ ted200370: 。 03/11 22:57
→ davidckt: 恩,每個地區都不同,我所屬的校外會辦大在職都會檢查 03/11 23:01
→ davidckt: 可能我在的地區比較精實吧,哈 03/11 23:02
推 monkey199241: 法規一條寫說被竊提出證明,得免處分,這條適用嗎? 03/12 00:07
推 bananatruck: 請參閱:替代役役男身分證製法管理作業要點 第七點 03/12 00:35
→ bananatruck: 你連白白被罰都不知道? 03/12 00:35
→ Circlemen: 我服役的現在每天也是都在除草用中耕機翻土啊 03/12 02:28
→ justicesword: 樓上那個作業要點第七點是「得」免予處罰,沒說一定 03/12 02:29
→ justicesword: 不罰。 03/12 02:29
→ cyd70532: 罰不罰勤一回事 但被害者沒有必要自責...... 03/12 02:30
→ justicesword: 另外,那個要點是役政署自己的行政規則而已,不相 03/12 02:32
→ justicesword: 隸屬的機關間我想也只是參考。 03/12 02:32
→ davidckt: 我有被竊證明,但校外會的課督表示「遺失」跟「遭竊」 03/12 09:07
→ davidckt: 在他們的認知裡是一樣的,所以我還是得罰。 03/12 09:07
推 rayshy: 東西被偷還要被罰,頗廠 03/12 10:10
→ davidckt: 回樓上,當下知道還是要被罰,只能乾笑以對。 03/12 10:14
→ bananatruck: 回某樓,你敢肯定役政署的行政規則只是需用機關的參 03/12 11:09
→ bananatruck: 考?尤其還不是需用機關只是個小小校外會,信不信一 03/12 11:09
→ bananatruck: 封首長信箱的申訴加督考科的督訪,處分馬上撤銷 03/12 11:09
推 monkey199241: 你有拿法規給他看嗎? 03/12 11:42
推 KlayThompson: 哪個縣市的校外會啊? 03/12 11:43
→ monkey199241: 法規第七點都註明"被竊"了 03/12 11:47
推 porterlevis: 那張只有看病用到 其他都沒有 03/12 13:11
推 jacktypetlan: 慘 最慘那種 03/12 13:27
推 winweny256: 我在南投中興地區都不用檢查什麼鬼身分證了...看病有 03/12 14:01
→ winweny256: 便宜確實挺實在就是。 03/12 14:01
推 luther0583: 可以享有一些軍警優惠,不過現在幾乎都是雞肋 03/12 16:55
推 rayshy: 我只知道看病便宜,還有其他優惠嗎? 03/12 20:44
→ omg456789: 看電影還有軍警票可以買 爽 03/12 20:50
→ justicesword: 無法了解中文「得」的意思? 03/12 22:25
推 rayshy: 大概就是可以要也可以不要,完全看上面的人的心情 03/12 22:34
→ davidckt: 樓上R大厲害,完全就是看校外會長官的心情XDDD 03/12 23:09
→ justicesword: 尊重參考和拘束力是兩回事,「得」就是有決定裁量 03/12 23:50
→ justicesword: 的空間,無論怎樣都合法。 03/12 23:50
→ justicesword: 替代役也有在司法院服役的,覺得內規對其他機關單 03/12 23:52
→ justicesword: 位有拘束力的,你認為司法院會受到拘束? 03/12 23:52
→ bananatruck: 就像終審法院的判例一樣,下級審要做不同判斷也是合 03/13 00:48
→ bananatruck: 法,那你覺得下級審幹嘛受拘束?您這麼愛文義解釋就 03/13 00:48
→ bananatruck: 去吧,慢走不送。 03/13 00:48
→ bananatruck: 今天沒人在跟您討論合法性問題(本來「得」就是裁量 03/13 01:03
→ bananatruck: 權沒錯),但事實上需用機關及服勤單位涉及有關替代 03/13 01:03
→ bananatruck: 役的事務本就會相當程度參考主管機關意見,是有事實 03/13 01:03
→ bananatruck: 上拘束力存在,但您硬要說處分合法我也沒話講。 03/13 01:03
→ justicesword: 呵呵,役政署內規自己都規定需用機關有裁量權了, 03/13 08:55
→ justicesword: 還在那邊事實上事實上拘束力。 03/13 08:55
→ justicesword: 機關之間就是依照法規辦事的 03/13 08:55
→ justicesword: 主管機關本身的意見就是「得」,你要繼續在那邊事 03/13 09:04
→ justicesword: 實上拘束力,慢走不送。 03/13 09:04
推 Leo202: 「得」念「ㄉㄜˊ」不是「ㄉㄟˇ」,可要可不要的意思 03/13 12:22
推 youthyeh: …好吧,看完你的遭遇我決定把身分證鎖到退役了 03/13 22:45
→ youthyeh: 比弄丟國民身份證還麻煩,他奶奶的替代役 03/13 22:46
推 jackyky80629: 我當了半年了都沒用過 03/14 00:18
推 markban: 替代役法規的「得」指的是應喔,之前役政署長說的 03/14 06:35
→ markban: 大概是立委寫錯字之類的理由,才會寫成得 03/14 06:35
推 Leo202: 法規就是法規,寫錯就要修,沒有那種自己解釋的 03/14 09:29
→ omg456789: 替代役的法條本來就很灰色地帶 這都不知道? 03/14 20:24
推 RaiGend0519: 其實 03/15 21:08
→ RaiGend0519: 替代役身分證印象中只有教育訓練的時候會用到一次 03/15 21:09
→ RaiGend0519: 如果已經過了基本上...... 03/15 21:09
→ RaiGend0519: 以前那張證唯一的用處就是看病的時候省很大 03/15 21:10
推 fedex55665: 當下報案,留證明,得免罰 by過來人 03/17 13:06
→ davidckt: 回F大,我當下也有報案拿單子,結果校外會還是罰我XD 03/20 08:37
→ yanginru: 退役當天才說遺失.....完全沒事... 05/12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