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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來版上問是因為,區公所那邊一問三不知… 大家好,小弟是今年應屆畢業生碩班,有看到版上整理家因替代役申請時間是,緩徵消滅 時再去申請,所以理論上是6/30號。 (有打電話問過學校軍訓室,我算是應屆畢業生,不會延長緩徵。) 問題來了,我預計七月中才會辦離校,那麼,我該哪個時間點去辦家因替代役申請呢? 1,6/30前 2,辦好離校手續後 因為區公所的負責人真的不太懂,才會來這裡詢問之前申請過的大大。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203.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498631673.A.4BB.html
pikaka: 申請家因應該要畢業證書 06/28 14:44
bhoward: 我之前碩班10月初離校 月中申請 12月入伍 供你參考 06/28 14:44
KenYang0531: 拿到畢業證書再去弄 06/28 15:01
kenyclapton: 拿到畢業證書再去,就算入伍還是可以辦 06/28 19:12
kill90206: 如果來不及在新訓前申請家因,建議你役徵選公行/消防/ 06/28 21:27
kill90206: 警察,便於之後轉到離家近的單位 06/28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