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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預計今年5月底畢業,是83年前出生的,應該有符合家因替代役的資格。(父母兩者 年邁60歲以上、妹妹在學中) 請問,如果是想申請家因,是先去區公所告知跟申請,再畢業領取證書,還是有什麼步驟 會比較好申請呢? 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0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587950014.A.D5C.html ※ 編輯: tai0913 (36.224.202.9 臺灣), 04/27/2020 09:14:51
astreal: 等你畢業之後,再跑區公所兵役科,因為家因要畢業證書才 04/27 10:02
astreal: 能申請,你還沒畢業之前都是緩徵狀態,區公所沒辦法處理 04/27 10:03
musiccisum: 辦家因跟解除緩徵,都需要畢業證書。有的學校畢業證 04/27 11:44
musiccisum: 書可能會到七月才給,如果趕時間,可以去教務處請他 04/27 11:44
musiccisum: 們開已畢業的證明書,通常也可以採用。然後你的妹妹 04/27 11:44
musiccisum: 要未滿十八歲,你才能家因,還是問公所跟看法條最準 04/27 11:44
musiccisum: 。 04/27 11:44
tai0913: 之前有問過,如果妹妹在學有扶養需要就可以辦? 04/27 19:43
tai0913: 取消緩徵會直接被抓進去嗎啊啊啊 04/27 19:43
z520314: 妹妹要沒滿18吧,條件第一款是未滿18而非在學與否 04/28 00:14
z520314: 但好像可以用第13條第五款去問看看 04/28 00:15
n12052233g: 現在家因好像都是直接分單位給你 05/02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