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NS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3/1 20:21更新 一、今天接到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費者服務中心承辦人曾上芸小姐電話, 她想請問大家,寶紘澄清自己是贊助商、不是主辦單位此事, 第二次申訴還需不需要繼續發函給寶紘。 https://goo.gl/PC5vmx 這是寶紘以海報澄清自己並非主辦單位的掃瞄。 據我所知,非拉鐵非人去樓空,只找得到完全不沒進入狀況的人頭負責人,如果寶紘推得 一乾二淨,我們可能會投訴無門QQ 麻煩大家集思廣益,我再回覆給曾小姐。 二、有申訴的朋友們應該有收到一封新的公文,通知可以進行第二次申訴, 一般申訴流程如下: 消費者第一次申訴→消保會寄發公文給業者,給業者15天時間聯絡消費者→ 如果沒有聯絡消費者、也沒有達成和解,消保會寄發公文給消費者→ 消費者提出第二次申訴→消保官召開協調會,消費者直接與業者協商 我們現在的階段就是業者沒有聯絡我們、更不可能跟我們達成和解, 所以消保會告訴我們可以提出第二次申訴, 我簡單製作了步驟圖:http://imgur.com/a/sZPe7 只要進入這個網頁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step_explanation.aspx 按照步驟,其實花不到五分鐘就可以完成第二次申訴的申請, 只有完成第二次申訴申請的人,才有資格參加協調會喔! 2/7 11:14更新 11:04 接到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來電,目前台北市消保會收到八十幾份針對非拉鐵非的申訴 ,已經委託消保官協助聯繫非拉鐵非,並寄出公函,由於案件特殊、申訴人眾多,他們保 證會謹慎處理,大家再多等幾天。 2/6 16:58更新 嗨大家,過了一個年,這件事還要繼續處理下去。 1. 好像有些人收到消保會消費糾紛公文了,如果是跟家人住,記得跟家人說一聲,不要 太緊張。 2.公平會回函如下: 截圖:http://imgur.com/jr4Mkxc 「本會回覆如下: 先生/小姐您好: 一、 您106年1月25日電子郵件收悉。感謝您對本會的愛護,以及對公平交易秩序及消費 者權益保護之關心。 二、 有關您反映非拉鐵非文創有限公司與寶紘國際開發有限公司(下合稱被檢舉人)舉 辦「The K2 fanmeeting with Yoona」活動(下稱案關活動)涉有廣告不實等情,本會說 明如下: (一)本案經本會上網查察,案關活動售票網站座位表A3區、A4區前方為舞台,似與您來 文檢附之舞台實際布置圖檔有間;惟經檢視該網站所載之舞台為示意圖,且未有積極宣稱 舞台之大小,而難產生廣告不實之合理懷疑,然為避免爾後發生類此情事,本會已去函促 請被檢舉人爾後舉辦類似活動,應注意真實表示與告知義務,避免觸法。 (二)另有關您反映主辦單位宣稱「The K2 未公開內容」與事實不符乙節,經檢視您來 文所附資料,前開宣稱係三立新聞網、中央社、聯合報等新聞媒體記者具名所稱,其性質 與招徠他人購買商品或服務之商業性質廣告有別,相關內容是否屬實乃屬撰文者之責任, 與公平交易法所規範事業不實廣告行為之範疇尚屬有間,是本會尚難就此節予以辦理。 (三)至有關您反映案關活動主辦單位自行增加公關席、視線遮蔽未事先告知等致損害消 費者權益乙節,事屬消費爭議,建議您循消費者保護或司法途徑尋求救濟。 三、 謝謝您的來信。 公平交易委員會 敬啟 」 簡單翻譯:座位不符--會勸導、未公開內容--可能是媒體報導,不關主辦單位的事 增加公關席與視線遮蔽--找消保會 P.S:*今天的更新是公平會檢舉結果,我們主要還是消保會那邊,大家不要先失望喔! (但我還是滿傷心QQ) --已獲板主同意發文-- 各位板友好, 小鹿見面會過了一個多禮拜,經過多方諮詢、討論、彙整, 總算確認申訴方式、事由與訴求, 若您也有參加1/13 "The K2 Fanmeeting with Yoona", 並認同主辦單位的缺失(我們只就座位不符未公開項目沒有播出這兩點申訴), 歡迎一起線上申訴,若在1/27以前完成,消保會會協助併案處理。 消保會線上申訴網站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step_explanation.aspx 步驟很簡單,可以照著截圖做:http://imgur.com/pFS3FFn 個人資料以外 20歲以上只要複製下面內容即可 20歲以下歡迎站內信我 公司名稱:非拉鐵非文創有限公司 負責人:方美芬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9號2樓之3 第二申訴企業:寶紘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方寶慶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76號16樓之3 消費關係要旨:106/01/13至台大體育館參加The K2 Fanmeeting with Yoona (潤娥)( 105年12月24日購票) 申訴處理經過:已請文化部協調,1/18 11:30文化部回電,已向主辦詢問相關問題,主辦 表示,實際座位以場地能容納最大量座位來安排,所以難免會與售票座位圖不符,但都在 合理範圍內,不論在哪裡都還看得到舞台,沒有必要再回應此問題。至於未公開畫面,主 辦表示當天有出現,就是劇照。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售票座位圖與實際座位差距甚大且並未事先告知視線遮蔽區、原 本提到的會公開電視劇THE K2未公開畫面並沒公開。 請求內容:四大報半版道歉及退費一半 (如果你的訴求不同可以自行刪減) 再加上 附註:與案件編號0001151303處理 謝謝! 附件不用上傳,我會整理好交給熱心網友直接送到消保會。 最重要的是最後一個步驟受理機關 要選企業經營所在地(台北市)(第二個選項) 或消費關係發生地(台北市)(第三個選項) 如果選不一樣的受理機關會被分案喔 Orz 之後消保官會協助我們聯絡主辦單位並召開協調會, 大家可以視自己的情況參加(能出席當然最好), 或使用委託書,委託可以去的板友替你爭取權益(當然到時候也可以找我XD) 雖然有點麻煩(我也覺得 囧), 但為了改善台灣見面會生態,我們真的可以試試看有沒有機會突破, 雖然可能離立法管制還有一段長遠的路,但至少先跨出第一步吧! 我們一起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219.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NSD/M.1485250434.A.213.html
taengU318: 推! 加油!!! 01/24 17:46
av8d2124: 沒票根怎麼辦? 01/24 17:49
kktix上有購票證明的話可以爭取看看!
jmangeL44: 進不去網頁QQ 01/24 17:49
cmanga: Fighting 01/24 18:09
mowchi: 加油!! 01/24 18:11
cat770525: 推 01/24 18:20
rhsince97: 已填!推!! 01/24 18:26
daeny: 加油 !! 01/24 18:32
l22520mm: 推! 已填! 辛苦了!!!!! 01/24 18:41
Run60025: 加油!!!希望最後有好的結果~~ 01/24 18:48
emissary: 推,加油,自己權益自己爭取 01/24 18:52
genieyang: 推!! 01/24 18:59
d61131: 推!!! 辛苦了!!! 01/24 19:08
kiaile: QQ昨天填的…但是受理機關填的不一樣… 01/24 19:31
可以打電話到原受理機關請他幫你轉到台北市喔! (我昨天受理機關被莫名轉回新竹 囧 只能重填)
hemble: 推!!感謝t大辛苦了!! 01/24 19:34
austin7: 推 01/24 20:14
ivy0725: 辛苦了!!! 01/24 20:18
nene80726: 辛苦了 推 01/24 20:31
Pejoan: 已填! 01/24 20:36
WeiHaNing: 推推辛苦了! 01/24 20:51
cjt8991: 推,已填 01/24 21:15
Riemann: 推 01/24 22:07
julie123: 推!! 01/24 22:35
peteki98: 幫推 01/24 22:49
fish993311: 推 01/24 23:26
r50824: 辛苦了!已填 01/24 23:57
hermine: 已填。辛苦了 01/25 01:32
melody9685: 已填~辛苦了! 01/25 02:26
jmangeL44: 已填!!辛苦了>~< 01/25 10:26
a2337596: Done 加油 01/25 11:17
pretty00916: 已填!辛苦了~~~ 01/25 18:31
ayu0528: 推推 01/25 23:44
diandou: 填好了!! 辛苦了!! 01/26 04:47
miya54600: 已填,謝謝 01/27 14:00
saaaaaaa: 水啦 已填 01/27 22:08
vanisheye: 推 01/31 21:14
jmangeL44: 我桑心QAQ 大家不要放棄 02/06 17:06
d61131: 希望能順利申訴成功!! 02/06 22:26
PinkEvelyn: 媒體的資料也是主辦給的啊... 02/06 23:17
daeny: 辛苦了,希望消保會那裏會有好消息! 02/07 14:35
vlovess: 辛苦了,拜託要有個好結果>< 02/07 18:23
winne3479: 辛苦了 02/09 08:24
※ 編輯: three3 (140.114.219.193), 03/01/2017 20:28:55
halo7: 辛苦t大了 03/01 20:52
genieyang: 辛苦了 好傻眼 03/01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