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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承SP3案件 首先要聲明 惡意公佈他人個資 是非常嚴重違規行為 應處置最重罰則 但礙於在組務禁言可能會限制使用者權益 僅有象徵意義無實質處罰效用 參考前判例 #1TVbo0ST (SP1_Baseball) 改判禁言30天 預計4天內取消一篇退文和更改禁言天數 組務並宣告 在新群組規定確定前 若在棒球小組組務版有類似案例 一律退文加至少禁言30天至10年 以上臨時條例在新群組規定確定後廢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90.1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eball/M.1654267286.A.3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