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承SP3案件
首先要聲明 惡意公佈他人個資 是非常嚴重違規行為
應處置最重罰則
但礙於在組務禁言可能會限制使用者權益
僅有象徵意義無實質處罰效用
參考前判例 #1TVbo0ST (SP1_Baseball)
改判禁言30天 預計4天內取消一篇退文和更改禁言天數
組務並宣告 在新群組規定確定前
若在棒球小組組務版有類似案例 一律退文加至少禁言30天至10年
以上臨時條例在新群組規定確定後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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