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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yang421 於本板提出溝通案 因未使用文章範本,且經由群組長告知後,直到第三篇才提案完成 有鑑於本板使用規則新版本昨天才重新公告 因此有必要針對違規使用者做出相對應的處分,避免其他使用者對板規產生不信任感 故在此認定使用者 yang421 違規,記警告一次 將在溝通案 #1YdYCboJ (SP1_Baseball) 結案後處以水桶10天 前揭相關文章被裁定不受理者,將在6/07刪除 1952 ! 4 6/06 yang421 □ (本文不受理,重新發文前請再次閱讀本板使用規則) 1953 ! 6/06 yang421 □ (本文不受理,請使用正確的文章範本重新發文) -- 其實到底要不要針對這個違規行為作處分,我也想了很久 但我覺得規則有寫,那使用者就應該遵守規則~ 而且文章範本是會自動代入的吧,就算手機發文也可以叫出文章範本的唷 所以這邊還是要做個判例(算是徙木立信吧~) 真的希望以後使用者都能看清楚置底的使用規則,拜託大家配合了~ 若當事人要針對此案水桶(不是棒球板的水桶喔!別搞錯了!)上訴的話 請至 SP3 提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05.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eball/M.1654531324.A.14E.html [編輯說明] 補上前揭關聯文章部份資訊 ※ 編輯: JUNstudio (220.135.105.33 臺灣), 06/07/2022 00:02:58
JUNstudio : 溝通案已結案,故開始執行SP1板水桶 06/09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