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P1_Basebal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Ⅰ] 溝通對象:(請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看板名稱:Guardians 板主代號:yenweichen [Ⅱ] 板務處分:(請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1Yr3jhvw (Guardians) [Ⅲ] 溝通主張:(請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解除水桶判決 [Ⅳ] 溝通理由及說明: 板主以Guardians 板規10判罰,不警告直接水桶累犯60天 第10條 針對特定及不特定對象,發表易引起爭端之情緒性用語、惡意中傷或足以引起 版面混亂文章(推文),並引發實質爭端。情節輕微者予以警告,經警告仍再犯者水桶。 罰則 水桶一個月 1.該則留言推文並未針對任何對象,單純為個人意見表達 2.該則留言推文並未有任何情緒性用語及惡意中傷。 3.該則留言推文並未引發版面實質爭端。 4.該則留言推文僅表達本身意見,並無鬧版意圖。 Guardians板主yenweichen及kanghero 已第二次針對第十條對我做出水桶判決 第一次我不懂規則,虛心接受 但這次我不認為我有觸犯到任何版規,我非常不服。 我認為板主的處理標準是需要統一的 特別是針對版規10,如果我這個叫做針對性情緒用詞、或是引發版面爭端的內容 那請問在轉播文底下罵髒話、做人身攻擊的算不算引發爭端? 例如以下 https://i.imgur.com/mtC7HXD.jpg
https://i.imgur.com/qbfF8ln.jpg
https://i.imgur.com/TBzXjU3.jpg
判決水桶為板主權利 但請板主在辛苦之餘也要顧慮判決品質和標準 比我更針對性惡意中傷的推文非常多,為何板主選擇性略過 反而針對我這則毫無攻擊性的留言推文?並且定義為情緒性用詞、惡意中傷、引起版面混 亂? 讓我感覺被針對,判決標準非常奇怪 因此懇請更改判決,也請組務能與板主溝通判決標準 判罰標準不一的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希望能夠有好的溝通 針對主觀認定的部分,還是希望能夠有基本之理性客觀的標準存在。 謝謝,祝健康順心 [Ⅴ] 檢附證據:(若有需要請提供寄件備份) 我的留言並未引發任何實質的爭端,請明察。 https://i.imgur.com/vVqwAbG.jpg
https://i.imgur.com/AA9bs3l.jpg
-- ※ 溝通案提案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申訴規則,並確實填寫溝通文。 ※ 請注意!若溝通案提案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本板板主得拒絕處理該溝通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5.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eball/M.1658085393.A.691.html
KDDKDD : 請版主回覆 07/18 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