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DDKDD : 請版主回覆 07/18 06:54
[Ⅰ] 溝通對象:(請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看板名稱:Guardians
板主代號:yenweichen
[Ⅱ] 板務處分:(請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1Yr3jhvw (Guardians)
[Ⅲ] 溝通主張:(請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解除水桶判決
[Ⅳ] 溝通理由及說明:
板主以Guardians 板規10判罰,不警告直接水桶累犯60天
第10條 針對特定及不特定對象,發表易引起爭端之情緒性用語、惡意中傷或足以引起
版面混亂文章(推文),並引發實質爭端。情節輕微者予以警告,經警告仍再犯者水桶。
罰則 水桶一個月
1.該則留言推文並未針對任何對象,單純為個人意見表達
2.該則留言推文並未有任何情緒性用語及惡意中傷。
3.該則留言推文並未引發版面實質爭端。
4.該則留言推文僅表達本身意見,並無鬧版意圖。
Guardians板主yenweichen及kanghero 已第二次針對第十條對我做出水桶判決
第一次我不懂規則,虛心接受
但這次我不認為我有觸犯到任何版規,我非常不服。
我認為板主的處理標準是需要統一的
特別是針對版規10,如果我這個叫做針對性情緒用詞、或是引發版面爭端的內容
那請問在轉播文底下罵髒話、做人身攻擊的算不算引發爭端?
例如以下
https://i.imgur.com/mtC7HXD.jpg
https://i.imgur.com/qbfF8ln.jpg
https://i.imgur.com/TBzXjU3.jpg
判決水桶為板主權利
但請板主在辛苦之餘也要顧慮判決品質和標準
比我更針對性惡意中傷的推文非常多,為何板主選擇性略過
反而針對我這則毫無攻擊性的留言推文?並且定義為情緒性用詞、惡意中傷、引起版面混
亂?
讓我感覺被針對,判決標準非常奇怪
因此懇請更改判決,也請組務能與板主溝通判決標準
判罰標準不一的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希望能夠有好的溝通
針對主觀認定的部分,還是希望能夠有基本之理性客觀的標準存在。
謝謝,祝健康順心
[Ⅴ] 檢附證據:(若有需要請提供寄件備份)
我的留言並未引發任何實質的爭端,請明察。
https://i.imgur.com/vVqwAbG.jpg
https://i.imgur.com/AA9bs3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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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溝通案提案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申訴規則,並確實填寫溝通文。
※ 請注意!若溝通案提案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本板板主得拒絕處理該溝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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