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050117 (work hard, be kind)
看板SP1_Baseball
標題[溝通] (Baseball) 2022/10/11
時間Tue Oct 11 22:00:31 2022
[Ⅰ] 溝通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baseball TRosenthal/maimai2063
[Ⅱ] 板務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1ZF7OAYY (Base_Picket)
[Ⅲ] 溝通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C-5累犯說明不盡詳細,要求解除累犯水桶
[Ⅳ] 溝通理由及說明: (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板主今天水桶我B-6+C-5 90天
但我看C5累犯的板規定義第一行寫「出桶後一個月內再犯板規者」,
於是我寫信問M板主,他說「累犯同一條就算累犯」,那C5的第一行不是累犯的定義嗎?
看來板主的意思就是我已經犯了第三次B-6以上,再犯就是直接90、180天,管你出桶幾天
但我認為C5板規這樣寫,
意思應該是「必須要同犯三次(含)後,且第三、四、五次後皆為出桶一個月內」才能桶
所以我認為C5累犯的定義不夠詳盡,要求解除C5水桶
我快八點的時候有再回信給M板主,但他老兄沒回
[Ⅴ] 檢附證據:(請於下一行進行補充說明,若有需要請提供寄件備份)
C-5.累犯
出桶後一個月內再犯板規者(不限條)
假設前次水桶天數(n),再另外加上兩倍天數(2n)水桶
三次以上違反相同板規者皆開始計算累犯。違反此項者第三犯處90天水桶;第四犯
180天;第五犯365天,第六犯則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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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溝通案提案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申訴規則,並確實填寫溝通文。
※ 請注意!若溝通案提案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本板板主得拒絕處理該溝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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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37.7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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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DDKDD : 這條累犯有二個條件,一個是出桶後一個月再犯 一個 10/11 22:07
→ KDDKDD : 重覆犯一條 10/11 22:08
→ jason050117 : m板主剛剛回我了 我仍覺得寫的不夠詳盡 不然寫C5.2 10/11 22:19
→ jason050117 : 雖然我只是想凹凹看 但算了 我接受判決 10/11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