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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職務回應 部份文字恕刪 : 1.民國109年12月31日以前在[Ⅰ]所列板面因海巡條款而被禁言至今者不分理由, : 一律解除禁言 已在推文說明 組務不建議大赦 若不服隊板判決 請走溝通申訴流程 : 2.民國110年1月1日以後在[Ⅰ]所列板面因海巡條款而被禁言至今者,則須檢視是否有 : 影射/指涉球團、球員或裁判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若無則從執行日起 : 最多禁言180天,若已超過此時間則立即解除禁言 : (11/10 18:45補充) : 或許大赦條款的可能性不高,但是我講一下這部分的想法 : 某些隊板可能有古早因為只是年少不懂事,海巡挑釁一下就永久禁言的狀況 : 但後續原來討厭的球隊有可能風格轉變,成為自己喜愛的球隊之一 : 如果只是因為過去年少輕狂挑釁一下,就無法在現在喜愛的球隊板面參與討論 : 個人覺得很可惜 : 所以我覺得應該給他們機會 : 至於禁言天數的部分 : 個人主張除了影射/指涉球團、球員或裁判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的言論外 : 其他非該隊球迷(海巡)在該隊板犯規,所受責罰天數應限制在該隊球迷的兩倍之內 : 總責罰天數最多不得超過一年 : 且是否為海巡,必須由該隊板所有板主一致認定 : 因為我們不能冤枉雙棲、多棲或是沒有特定立場的球迷 原則上禁言天數方面 超過10年在組務認知即為過重 除非有很嚴重且明顯干擾秩序行為或違規行為 否則不建議判10年以上 只要來申訴 若違規情況不符比例原則、板規或其他事由且具悔意(重點) 組務都會盡力協助並改判適合禁言天數 至於適合建議天數為何? 組務是建議類似違規行為在1年到10年之間 最嚴重鬧版行為再適用永久禁言+退文 但這部份僅是建議 不具強制性 : 3.由於觀察Guardians及Monkeys板有濫用海巡條款的狀況,且經常引起糾紛,因此本人 : 建議上述兩板所有板主應立即解除職務,交給其他四隊(註)各推派一名人員暫時代 : 管,並於民國112年3月1日前由所有球迷監督重行選出板主。 : (註)Guardians板由中信、樂天、味全、統一球迷推派一名代管 :    Monkeys板由中信、味全、統一、富邦球迷推派一名代管 : 以上 : 我KingChang711說到做到兌現承諾,在此先拋磚引玉 : 希望棒球群組所有管理階層回覆看法及研究可行性 : 謝謝 此部份已侵犯組務權限 基本上板主沒犯錯 組務不會主動拔除板主 看板管理出問題 有一定流程要走 萬不得已 不會主動拔除板主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50.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eball/M.1668086100.A.E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