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P1_Basebal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Ⅰ] 溝通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Baseball) TRosenthal、reno30918、maimai2063 [Ⅱ] 板務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1bvqrzCg (Base_Picket) [Ⅲ] 溝通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解除水桶並道歉 [Ⅳ] 溝通理由及說明: (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整篇文章我看不懂哪裡有碰到B-2 我列的球隊全都是現在中華職棒的球隊 更何況替新球隊取暱稱早已幾乎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 我只是開一篇討論串讓大家來討論 內容講的也是中職球隊不是啦啦隊 這樣也不行? 而且同樣是B-2,另一人就只是刪文,我就要被水桶,似乎也不符合比例原則吧? [Ⅴ] 檢附證據:(請於下一行進行補充說明,若有需要請提供寄件備份) #1bvqrzCg (Base_Picket) -- ※ 溝通案提案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申訴規則,並確實填寫溝通文。 ※ 請注意!若溝通案提案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本板板主得拒絕處理該溝通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30.4.247 (澳大利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eball/M.1710328780.A.6FD.html
reno30918 : 就算各隊伍都會被取暱稱 但是取暱稱這件事本來就不 03/15 00:01
reno30918 : 具討論意義 因此b-2 同檢舉文另一篇至少是討論比賽 03/15 00:01
reno30918 : 相關環節 不過訪問的能力也不太算棒球點因此b-2刪文 03/15 00:01
reno30918 : 沒有問題 03/15 00:01
westinsane : 請問不具討論意義是公認的標準,還是以個人的喜好 03/15 06:17
westinsane : 來做標準認定? 03/15 06:17
westinsane : B-2所指的無關棒球文很容易界定,但如果是所謂的「 03/15 06:19
westinsane : 無意義文」或是像版主說的「不具討論意義」是有一 03/15 06:19
westinsane : 個大家公認的判定依據,還是純粹以板主個人的喜好 03/15 06:19
westinsane : 來做為標準判定來源? 03/15 06:19
westinsane : 今天已經是19號,距離本人底下最後的推文已經過了四 03/19 22:26
westinsane : 天,請板主答覆問題 03/19 22:26
KDDKDD : 可上訴 我想版主意思很清楚了 03/20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