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ng62602 : 我思考一下04/20 18:34
→ king62602 : 我目前找到洗推文 也可以治點名行為 較接近的板規 04/20 21:05
→ king62602 : 來自C_ChatBM04/20 21:05
→ king62602 : 剛好也是我們板主laptic當過該版版主 發表的文章04/20 21:06
→ king62602 : 所以比較想聽當初這版這個板規 laptic版主的看法04/20 21:06
其實我已經離任一年有餘,對該看板也不如以往的熟悉
但既然想瞭解我的想法,我簡略說明一下吧:
一、該提案內容實際上未曾付諸實行,現行板規是「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
文且內容相近者,處水桶一週以上」(註三)。至於點名行為,在「文章內容有私人
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的前提下,方可視作符合「蓄意引戰/亂
板違規」的條件(註三)。
二、對於前段內容,進一步解釋如下:
甲:「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部分,不局限於單一文章,只要在多篇文章中存在類似
重複推文行為,在未獲得原文作者同意的情況下,一律認定為違規。
乙:「私人恩怨」、「產生針對之事實」部分,如果我還記得標準的話,只要無端將
他板事務帶入,並因此引起糾紛,同樣構成要件該當,而不僅限於在板上的發言
而已。
三、然基於「看板間互不相干」的原則,在 C_Chat 板的執法模式、標準等,於台籃板是
無法直接套用的,故請恕我無法苟同提案人的想法。
以上回應。
basketballTW 實習板主 laptic 上
註一:即現行板規 2-3
「禁止鬧板。鬧板情節嚴重者,板主得加重處分和劣退。」
註二:#1aF21Q9f (SP3_AllSport)
註三:分別為 C_Chat 板規 4-4-2、4-7-1-3 (全文參 #1ZnKddMm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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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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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ash97143 : 所以就是跟西洽4-4 4-7 4-5類似的 台籃版都用2-3嗎? 04/24 01:07
推 ZIDENS : 目前看來4-4對應2-3 4-2對應2-2 4-7對應2-1-4 04/24 02:09
推 Pash97143 : 4-2哪來的 04/24 02:44
推 ZIDENS : .............4-5 按錯 04/24 02:51
→ ZIDENS : 5跟2住很近 不要這麼嚴格 04/24 02:52
推 king62602 : 那我能理解了 謝謝L板 04/24 07:30
→ pneumo : 本案結案 04/24 14:55
推 YqYq5566 : 聯合板主要搞我? 04/28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