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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略回應如下: ※ 引述《Arodz (☆專業反爪人士☆)》之銘言: : [Ⅴ] 檢附證據:(請於下一行進行補充說明,若有需要請提供寄件備份) : 1.我出桶時間是3/27 : #1YFWcisF (basketballTW) : 並非台籃板主所提4/2 這部分是個人查核錯誤 針對日期部分,在計算實際解除水桶日時,當天錯計成「四月二日」,然而這並不影響累 犯之計算 至於違規次數,稍後將更正為「水桶六十天」(即三犯的罰則),而不是目前受到的「水 桶十年」(即六犯的罰則) 謹此向申訴人致以歉意。 : 2.水桶我的理由牽強 : 推噓文如下 : 噓 Arodz : 台籃直接跟安bro合作弄專區不就好了 嘻嘻 04/18 20:52 : 直接上升到最重處罰 完全不合理 在違規認定上,採用的是合議制,當時結果是二對一認定成立。 我這邊就多數方的立場,說明理由如下: 經查「安博」係一提供非法視訊的媒介,而據報涉案的僅有陳建州一人,其他人員並未明 顯參與其中(如有追加報導,請另行舉證),但您卻把整個台籃產業牽連其中,此已構成 無證據影射相關人員「參與盜版」之不當行為,且更事關國內所有聯盟。 除非您能釐清「安 BRO」一詞的發言動機,否則個人傾向維持原判。 -- 凌波不過橫塘路,但目送、芳塵去。錦瑟年華誰與度? 月橋花院、瑣窗朱戶,只有春知處。 飛雲冉冉蘅皋暮,彩筆新題斷腸句。若問閒情都幾許? 一川煙草、滿城風絮,梅子黃時雨。                   ——【北宋】賀鑄《青玉案・凌波不過橫塘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9.4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ket/M.1682761546.A.D56.html 更正錯字(收 → 受) ※ 編輯: laptic (180.74.219.4 馬來西亞), 04/29/2023 18:05:44
Arodz : 版主您好 我的動機就是根本就不可能弄付費轉播啊 04/29 22:33
Arodz : 講安bro只是戲謔式的言語 而且台籃真的不用分很細 04/29 22:34
Arodz : 您這樣有點擴大解釋我的留言 個人深表遺憾 04/29 22:34
Arodz : 如果真的要弄轉播 當然不會去找安博啊... 04/29 22:37
laptic : 是否弄得出付費轉播,攸關商業考量,沒有可不可能的 04/29 22:45
laptic : 問題,因此請恕我和N板主無法改判 04/29 22:45
laptic : 且即使要「戲謔」,也請分清楚一點,這種的確是漫無 04/29 22:46
laptic : 目的的戲謔啊... 請自行考量是否上訴吧 04/29 22:46
pneumo : 本案結案。若溝通人仍有意見,請至SP2_Basket提案。 05/01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