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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建議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NBA 版主: EZ78 / pneumo / ZIDENS [Ⅱ] 建議案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建議對於違規後自刪之文章應有罰則 不應姑息 [Ⅲ] 建議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板主群對於自刪之文章完全不處罰 最多也只判過口頭警告 個人認為不甚合理 是否默認一切鬧版、發引戰文、或是任意編輯文章刪除版友言論 反正只要趕在板主刪文以前都可以脫罪 然而有些違規是屬於較為惡意的 即使已經自刪 仍無法否認發文後之惡行,對於看板治安已構成實質上的損害 請板主審慎思考 對於自刪之違規嫌疑文章應如何處理 可以分為以下幾點討論 1. 何種違規類型屬於較為惡意者,自刪亦不得免責?   ->如OP自刪屬於難以避免且輕微之類型,顯無須處罰 ->個人認為涉嫌3-2、刪推文等鬧版行為,需考量納入處分 2. 發文引戰後修文想脫罪,是否也應根據編輯紀錄審酌刑度? ->2-6蓄意爭吵文之效力應可溯及既往,若有構成實質爭吵情形, 則應根據編輯前之行為酌予量刑 3. 自刪違規之文章應如何處分?      ->若決定自刪也應罰,則請建立明確罰則   ->若仍維持自刪不罰,則亦應採取配套措施, 如察覺文章有違規嫌疑時,版主有義務先M文凍結之, 以避免發文者趕在版主發現前自刪脫罪。 ->(11/4補) 若無法趕在刪除前予以處罰,亦可考慮口頭警告匡列之 並以後產生用自刪想脫罪之行為時,使用口頭警告之規範處罰 4. 板主群對於自刪之文章查核,應建立明確機制, 若有自刪文章遭檢舉,即應翻找回收桶處分之,毋枉毋縱 若版主仍認定自刪不予處罰,請說明明確理由,給NBA版眾明確交代 -- ※ 板務案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板務建議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58.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ket/M.1698382843.A.17C.html ※ 編輯: rothanlin (220.135.58.110 臺灣), 10/30/2023 09:01:05 ※ 編輯: rothanlin (220.135.58.110 臺灣), 10/30/2023 12:02:08 ※ 編輯: rothanlin (220.135.58.110 臺灣), 10/30/2023 12:04:00
pneumo : 板主群會討論 11/03 12:59
rothanlin : 嗯,很好,差點就要超時去檢舉了 11/03 13:02
[11/4補充口頭警告之建議] ※ 編輯: rothanlin (220.135.58.110 臺灣), 11/04/2023 14: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