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y770316 : 您補充的那一封本來我也要貼出來 但您並未回覆 所以 11/24 06:51
→ jay770316 : 我並沒有貼出來 11/24 06:51
推 jay770316 : 您說的議題乃是對於什麼商品應做處置 我的申訴係指 11/24 06:54
→ jay770316 : 三篇文章應有同樣的懲處 我想並未衝突 11/24 06:54
推 jay770316 : 且指甲彩繪文章中已有明顯的商業行為 原OP稱其為替 11/24 06:56
→ jay770316 : 客人繪製 11/24 06:56
推 jay770316 : 且為何被水桶那篇隔天就被處置 指甲彩繪卻需討論一 11/24 06:57
→ jay770316 : 個月? 11/24 06:57
推 jay770316 : 且指甲彩繪發文時間是在公投前很久就發文了 不應看 11/24 07:10
→ jay770316 : 公投結果做處置 而且是在已經處置類似案件之後 因 11/24 07:10
→ jay770316 : 為有異音才出現的公投 11/24 07:10
推 jay770316 : 針對的並不是著作權相關的爭議跟版主究要如何管理 11/24 07:21
→ jay770316 : 而是板主針對相同議題,卻有多種管理模式跟處理方 11/24 07:21
→ jay770316 : 式 11/24 07:21
推 jay770316 : 而版主所稱之第四點 本人在申訴文中事由末段已有說 11/24 07:37
→ jay770316 : 明 11/24 07:37
推 jay770316 : 再次重申 本人申訴訴求重點是對於兩篇沒事的文章作 11/24 07:40
→ jay770316 : 出懲處 並非商品化議題公投內容 且在新法出來前就 11/24 07:40
→ jay770316 : 應以舊法處置 不應等待新法出來才處理 11/24 07:40
→ jay770316 : 三篇不應有三種處置結果 有水桶 有勸刪 有沒事的 11/24 07:41
推 jay770316 : 然後該議題中 DARKSEVEN對於我貼解釋令函給他解讀 11/24 07:56
→ jay770316 : 錯誤 我第一封信中雖有提及議題 及指甲彩繪兩部份 11/24 07:56
→ jay770316 : 但我第二封回信僅對指甲彩繪未處置表達意見 公告卻 11/24 07:56
→ jay770316 : 通通變成僅對議題鍥而不捨 我不知道要求先公平執行 11/24 07:56
→ jay770316 : 版務跟議題討論有什麼關係 議題討論完有定案後也不 11/24 07:56
→ jay770316 : 能套用前面的案例吧? 11/24 07:56
→ KDDKDD : 指甲彩繪當時我們再討論屬於再創作還是廣告 光憑 11/24 09:48
→ KDDKDD : 原文 我們認為還有法理上不小爭議 所以需要討論 11/24 09:48
→ KDDKDD : 並不是所有案件全都不管主客觀要件就直接處理 而 11/24 09:49
→ KDDKDD : 是應該遵守法理作最適當處置 11/24 09:49
推 jay770316 : 板主並非第一次說出'板務不是法官' 希望板主認真思 11/24 11:42
→ jay770316 : 考'板務不是法官 ' 這句話,不要輕易說出來試圖解 11/24 11:42
→ jay770316 : 釋為何不予以水桶 當板務引用法條桶了一個人 其他人 11/24 11:42
→ jay770316 : 表達應使用同樣法條桶其他篇文章 以免有多重標準的 11/24 11:42
→ jay770316 : 情況 卻得到板務不是法官的一句話 被用板規補充條 11/24 11:42
→ jay770316 : 款10水桶的人 板主如何能以法條來進行懲處? 往後若 11/24 11:42
→ jay770316 : 有類似案件發生 是否當事人只要一句板務又不是法官 11/24 11:42
→ jay770316 : 就能開脫? 希望板主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11/24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