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DDKDD : 本案受理 11/09 11:58
[Ⅰ] 申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Baseball TRosenthal
[Ⅱ] 申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1ZMsxgQk (Base_Picket)
違規人:nwohippo
判決:B-2
處分:水桶30日
[Ⅲ] 申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1ZPFXYIo (SP1_Baseball)
[Ⅳ] 申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請求撤銷30日水桶處分,甚至不予刪文
[Ⅴ] 申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SP1已有溝通文,經小組長推文裁示來SP2進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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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溝通:
我轉貼這則新聞
https://bffathletics.com.tw/article/info?aid=552
並以私信板主詢問是犯了B-2的哪一條
他回答B-2-5 僅跟啦啦隊有關的新聞
但我有節錄表示
內文有提到 "由於T1中信特攻開幕戰撞期,
「此次新北中信特攻開幕戰與中信兄弟季後挑戰賽撞期
但仍有兄弟球迷表示球團在挑戰賽當下投注過多資源予特攻開幕戰"
等籃球 棒球 與球迷等論述 並非全部是啦啦隊
但就無收到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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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推文回應:
→ TRosenthal : 該文絕大多數都在講啦啦隊,棒球點薄弱,故依板規 11/05 23:39
→ TRosenthal : B-2僅和啦啦隊有關之情報、新聞處分 11/05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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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申訴主張:
棒球板板規B-2-5為
"僅和啦啦隊有關之情報、新聞、討論、FB動態消息"
但該篇即使板主認為棒球點薄弱,但也是有棒球點
絕對並非"僅和啦啦隊有關"
是否未來板規有規定字數或比例原則才能以此判決水桶?
[Ⅵ] 申訴文件之附註(若無法提供申訴文件,請於下一行說明原因)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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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申訴文。
※ 請以轉錄方式提供所有申訴文件,相關轉錄文章皆禁止使用者進行編輯。
※ 請注意!若申訴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小組長得拒絕處理該上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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