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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申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Matthew10244 [Ⅱ] 申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B-2 90天 B-17 30天+退文 合計120天+退文 #1dwbAAbU (Baseball) [Ⅲ] 申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撤銷B-17判決 #1dwn4AjI (SP1_Baseball) [Ⅳ] 申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撤銷判決 [Ⅴ] 申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對板主的溝通回應感覺非常敷衍以及遺憾
Matthew10244: 特別指出性別年齡 無明確依據和執教能力、效果相關 04/01 18:00
Matthew10244: 不再回應 04/01 18:00
板主這樣的回應等於指出年齡與性別等同引戰 幾乎等於把年齡跟性別當成棒球板禁詞 況且我也只在文章開頭提及一次,也有於推文回覆中強調我並沒有針對性別 但板主決定無視 那請問這篇文章 [討論] 佐佐木是不是選錯隊了 依照Matthew10244板主的標準 絕對也是B-2吧? 裡面也講到他像個小朋友一樣,沒有抗壓性 那是不是也有B-17引戰嫌疑? 我的文章jack34031板主的標準是不罰 沒有B-2也沒有B-17 Matthew10244則是判決B-2跟B-17 您希望我進入水桶 我就認了 但判決我B-17我真的覺得是對我非常惡意的 B-17是棒球板扣除C類外與B-18 是棒球板最上位最嚴厲的板規 如果你這樣濫用濫解讀此板規 過去有多位棒球板板主都是因為過度解讀B-17 導致任期不長 我再強調一次,我沒有針對性別跟年紀 我文章也講了,足球教練Boas當了10多年助教才當上主教練 他當上主教練時32歲(文章中沒提及) 我的重點一直是資歷 還是莎菈明明是女性,我文章要把他寫成男性? 她年紀28歲也是事實 林佳緯19歲被說態度不佳這樣算不算引戰? 彭政閔40歲跑壘慢跑這樣算不算引戰? 引戰文章不是只看到幾個字或者看看推噓文風向就判罰 那這樣很多討噓的文章或新聞是不是全部都是引戰文? 身為一個裁決者判罰時針對ID或有所偏心 那我真的對往後的板務感到相當擔憂 我自認我的文章並非無意義問問 更沒有引戰 但我也明白您的想法 麻煩上位裁決者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判 謝謝 [Ⅵ] 申訴文件之附註(若無法提供申訴文件,請於下一行說明原因) 由信箱轉錄至此板 -- ※ 申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申訴文。 ※ 請以轉錄方式提供所有申訴文件,相關轉錄文章皆禁止使用者進行編輯。 ※ 請注意!若申訴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小組長得拒絕處理該上訴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94.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2_Baseball/M.1743700735.A.9F9.html
Tanjiro : 由於coon182有參與本次判決 04/04 01:22
Tanjiro : 希望此人能迴避此次申訴判決,謝謝 04/04 01:22
Tanjiro : 另外此檢舉案有程序上的疏失 04/04 01:54
Tanjiro : 小組長或群組長是否同意我編輯此文將該疏失一併討論 04/04 01:54
coon182 : 由於本人有參與判決,故本案將由群組長另行指派 04/04 10:36
coon182 : 請等候群組長,感謝您 04/04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