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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受理 就目前檢舉人所提出之證據 組務認為用詞有些許偏激,但尚未能認定有引戰之嫌 尚請棒球板板主 Matthew10244 回覆以下問題: 1.請簡述此案未達標之原因 2.是否會因為針對之球星不同而有不同之判決? 3.承上,若有打錯字之問題,是否會因為錯字而造成判決有所差異? 請於七天內回覆此文,勿使用引文截圖 其他非當事人請勿發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187.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2_Baseball/M.1758867481.A.60A.html
Matthew10244: 1. 用詞未達標且屬合理討論 2. 不會 3. 不會 10/01 07:30
coon182 : 好,過幾天會再進一步 10/04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