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neumo : 謝謝群組長 會根據此篇裁定修正水桶 61.222.1.181 02/17 09:42
案由:使用者 ben780413 於 NBA 板裁定違規之上訴案。重新裁定。
更裁理由:使用者 YOUNGBIRD 來函詢問及提案,為答覆其相關提問故重新裁定本案
更裁處分:使用者 ben780413 水桶期間不變,仍為4年。
若之後板規修訂有針對此案之狀況調整時,板主可自行決定是否追溯。
更裁說明:
1. 前揭裁定文,群組長對NBA板規的詮釋錯誤
前揭裁定文 #1Xu09z-u (SP3_AllSport) 中,群組長對 NBA 板的板規有理解錯
誤的部份。經使用者來函詢問及提案後,本以為是該位使用者對於過去案例的誤
讀,因此也決定利用時間,在不影響文章內容主題的情況下,逐步重新整理過去
判例(見公告#1Xx_QwoX (Sportcenter) 說明)。
但在整理過去判例的過程中,也發現自己對於 NBA 板板規的詮釋錯誤之所在。
在上訴人違規行為發生之時,其所援引的「板規6.1」之分身條款施行細則摘錄
如下:
3.分身之舉證須以短時間內至少IP三處雷同,自行承認、他板判決可納入參考,
由板主認定.
4.已知分身且被本板公告者,日後不論本尊分身違規,一併執行罰則,不再另行舉
證是否為分身。
5.若受罰者濫用分身情況嚴重(多分身或不斷違規等情況),將提交帳號部處理之。
因此當時的板主於 #1PVpc8u8 (NBA) 之判罰,並無違反上述施行細則之處。
且根據現行「ID_Multi 發文注意事項」三之1,顯見站方仍尊重板主自身裁量之
心證。因此若使用者未能於時限內提出申訴案,則可認定該案無調查之必要。
並非使用者主張彼時己身無知,而能此刻矯稱無辜。
另,縱因「分身帳號已消滅,關聯性已不存在」,然而在 NBA 板未對此類型帳號
做出修改板規的程序前,該項規則仍需採用,因此現任板主的裁定並未有不當之
處。
但個人也想保留前揭裁定文的主張,因此這邊補充提出要求如下:
未來若有使用者針對 NBA 板分身條款之內容,於 SP1_Basket 提出板務討論後,
若最終結果為確認「若案底帳號已消滅者,未來可不計入此條款所謂之分身帳號」
,則屆時板主可自行決定是否可追溯本案;但其他未有相同主張者仍不予主動受
理。
由於前揭裁定文並未讓上訴人自我覺察其違規事實,同時造成其他使用者誤讀認
為這可作為推翻過去板主裁定結果之根據,顯見該項裁定並未收到其成效,反而
迭生困擾,因此重新裁定,以求亡羊補牢之效。
簡單來說,我仍會尊重過去判例的結果,因為當時的裁定並未過當;而這次的裁
定也沒有問題。若本案造成使用者誤會,群組長也只能說遺憾。
故前揭裁定文之說明1.取消。
仍保留後續兩點,即:
2. 上訴人並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訴,視為已接受該處分
3. 上訴人並未於期限內提出救濟案,逾期已無法受理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銘言:
: 案由:使用者 ben780413 於 NBA 板裁定違規之上訴案。
: 裁定:因前案關聯帳號 bjzx5 已消滅,與上訴人之關聯性應不存在,暫認定無分身帳號
: 取消其分身帳號水桶加倍之處分,故水桶期限應調整為 2 年。
: 說明:
: 1. 分身帳號已消滅,關聯性已不存在
: 2. 上訴人並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訴,視為已接受該處分
: 3. 上訴人並未於期限內提出救濟案,逾期已無法受理
最後也謝謝使用者 YOUNGBIRD 對本案的貢獻。
相關來函詢問及提案,已確實協助群組長了解自身對本案之錯誤所在。
相關提案:#1XvUUMQX (SP1_Basket) #1X-0Ea_n (SP2_Basket)
相關來函:
作者 YOUNGBIRD (111)
標題 請群組長秉公處理,謝謝
時間 Tue Jan 18 20:08: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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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國家體育場群組長審理當事人提出之上訴案。
本案採以申訴程序時所確認之事實為判決基礎。
群組長裁定結果作為本群組最終裁定,原則上當事人不得再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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