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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申訴看板(僅限組務類別看板) SP1_Baseball [Ⅱ]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請附上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1YbvX-Pf (SP1_Baseball) [Ⅲ] 申訴人之主張:(請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本人臆測由來都是以他本人自行上傳之公開資訊 圖片資訊上也並無他人之真實姓名 [Ⅳ] 申訴理由及說明 小組長以「張貼文章公佈他人個資 故依站規退文並禁言20年」 以下節錄個資之相關站規 https://i.imgur.com/K82MTaK.jpg 第一、 首先本人並無公佈他人「真實」姓名 (因此案目前模糊地帶 本人就不再上傳有爭議之圖片當證據 如小組長、群組長 需要本 人交出證據 我再以站內信方式給予) 第二、 本人並無採取違法、脅迫他人手段來取得任何人資料 純粹依照他人自行上傳之圖片來臆測 第三、 以節錄個資之相關站規(二)後半段來說「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 我所轉發與節錄之圖片都是經本人自願在Ptt 上公開上傳資訊 結論: 如果說今天有人ID或是公開之資訊 圖片等等 疑似表現出他人羅馬拼音或是英文名字 那是否往後只要有人臆測都是違規? 假如今天我違法 以卑劣手段來奪取他人個資 大肆散播 那被處分我欣然接受 但本人並非靠卑劣手段 何來洩露他人真實姓名之實? 如果可以的話 希望更正判決 以消除退文、解除水桶 再麻煩了。 -- ※ 申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申訴文。 ※ 請注意!組務看板申訴案僅有一次提案的機會,請確切提出申訴理由。 ※ 組務看板申訴案僅能要求調整水桶期限長度,請勿提出其他主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47.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654141771.A.559.html
JUNstudio : 本案已受理。 220.135.105.33 06/02 12:14
KDDKDD : 此案當事人已向版務提出私信反應造 114.137.47.99 06/02 12:46
KDDKDD : 成困擾 sp1部分可重新審視違規情況 114.137.47.99 06/02 12:46
KDDKDD : 給與適度減刑 無法給與免責 麻煩群 114.137.47.99 06/02 12:46
KDDKDD : 組長裁定 114.137.47.99 06/02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