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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上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Matthew10244 [Ⅱ] 上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B-2 90天 B-17 30天+退文 合計120天+退文 #1dwbAAbU (Baseball) [Ⅲ] 上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1dwn4AjI (SP1_Baseball) [Ⅳ] 上訴人申訴層級之裁定:(請於下一行附上申訴層級裁定之文章代碼) #1d--e0ab (SP2_Baseball) [Ⅴ] 上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撤銷水桶 [Ⅵ] 上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莎拉這位教練的比較文於今年度2月有出現過判例 當時兩位板主與小組長的判決如下
TRosenthal: b-2 休賽季可刪文02/08 19:53
reno30918: b-2 不給刪 中信打教是有小聯盟經歷的02/17 10:01
coon182: B-2 同樓上,得水桶處分02/17 11:40
而我的文章判罰卻是
jack34031: 不罰04/07 00:30
Matthew10244: B-2+B-17 請小組長04/08 07:30
coon182: 我覺得文章提出年齡跟性別已經有歧視意味04/08 10:07
coon182: B-2+B-1704/08 10:07
可以看到四位不同板主,針對該類體文體 做出了無違規處分1票 B-2僅刪文1票 B-2處分1票 B-2+B-17 1票 而同一位小組長卻出現兩次不同的判決 我的文章還有提到reno30918介意的小聯盟資歷 加上我文章內回文有提到我並非特別針對性別跟年齡 B-2處份已經很嚴刻了,卻又多出了B-17性別歧視引戰? 然後桶我B-2的理由也是性別歧視? 同一個性別歧視可以用兩條板規辦理嗎? 還有這個判例 #1duD5qpd (Base_Picket) → dahanjian: 女壘教職棒 我也是醉了
jack34031: 不罰03/24 21:25
Matthew10244: 駁回03/24 21:50
如果不能提性別,那是不是該用壘球教職棒 講到女壘是不是也是性別歧視? 還是因為是莎菈,是女性 就把判決的標準做改變了? 我的文章內也只在起頭介紹的時候提及一次性別跟年齡 很簡單的敘述過去 然後Matthew10244、兩位小組長 就說我提到性別跟年齡就是引戰 性別跟年齡不能討論嗎? 資深的教年輕人時常會出現代溝 難道年輕人教資深選手就沒有嗎? 男女教學跟男男教學 女女教學 一定也有不一樣的地方 難道這樣提一下就是性別歧視? 我也說過了,既然棒球板對於莎菈採用高標準審視 那我從今以後也不會發莎菈相關文章了 希望請板主群與小組長們重新審視檢討自己的尺度 而不是朝令夕改 又或者看人判案 男女平權,給女性一些優惠我沒什麼意見 但針對一篇文章,兩個詞 太過針對或放大檢視 就說這樣是性別歧視引戰 是不是有點太過份了? [Ⅶ] 檢附證據:(若有需要,請於下一行提供相關文章代碼或連結) #1dfVmQ17 (Base_Picket) #1dfLzH87 (Baseball) 一個是只打過壘球,沒有打過職業棒球的女教練, 另一個是台灣第一位靠打擊上大聯盟的鋒哥,國際賽屢屢在關鍵時刻建功的台灣巨砲,最 有名的一句話就是:球來就打 如果是同一批球員,讓這兩位來教打擊的話,誰會教的比較好 ? -- ※ 上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上訴文。 ※ 請注意!若上訴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群組長得拒絕處理該上訴文。 ※ 若上訴人為申訴案對照板主,可以不用填寫前三項[Ⅰ][Ⅱ][Ⅲ]之內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94.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744877346.A.A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