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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ngKarWai (王家衛)》之銘言: :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銘言: : : 4. 請問上訴人,是否仍認定「上訴人主張板主挾怨報復」為本案主因。 : : 是否仍要求群組應對此項主張作進一步審理。 : : (僅需答覆是/否,不需提供說明; : : 若表示「是」則會進行第二次提問讓上訴人補具相關資訊) : 是 : : 按:雖然群組已表示「上訴人認為板主挾怨報復」之事缺乏積極事證,現階段無 : : 法採信上訴人主張。不過由於上訴人主動來信再度說明,並重申對照板主因 : : 「分身被我在其板主競選文中揪出而懷恨在心 進而故意針對 挾怨報復」, : : 故在此向上訴人提問,若仍認為群組應受理上訴人此項主張時,群組會再作 : : 第二次提問,讓上訴人可以針對此項主張作公開回文說明並補具相關事證。 請上訴人 WongKarWai 以回文方式答覆下列問題: 1. 上訴人曾在對照板主參選文 #1b-3xoBg (Lakers) 中質疑 ljk板主 使用分身。 請問上訴人: - 上訴人不採信 ljk板主「該帳號並非分身」的說法,理由為何? - 請提供他板判決紀錄或著其他具公信力的資料,強化「ljk板主使用分身」的說法。 - 請說明板主若持有分身帳號,對管理看板產生的可能弊病。可以湖人板為例。 2. 上訴人主張板主對其言論有負面觀感是因為「分身被我..揪出而懷恨在心」, 請問上訴人: - 使用者分身帳號被他人查出,會讓使用者對其產生怨恨情緒。 請說明此種現象是否有其他案例可參考。 - 請說明板主除了本案相關情節以外,是否對上訴人有其他「挾怨報復」之事。 若有,請提供相關文章代碼。 3. 上訴人針對此點,是否還有要補充說明的部份。 上訴人若有新的事證要補具的話,可於此時提供。 -- 本篇回文請勿引述群組長前揭提問 #1eIv5cxQ (SP3_AllSport) 與對照板主相關答覆。 若有引述,該篇回文將不予採信。 感謝配合。 -- ▄▄▄▄▄▄▄▄▄▄▄▄▄▄▄▄▄▄▄▄▄▄▄▄▄▄▄▄▄▄▄▄▄▄▄▄▄▄ ◢█◣ ██◣ ◢█◣ ██◣ ███ 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1.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749827106.A.0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