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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上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monkeys caca13140405 [Ⅱ] 上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1ewihCb2 (Monkeys) [Ⅲ] 上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1ewr4PoB (SP1_Baseball) [Ⅳ] 上訴人申訴層級之裁定:(請於下一行附上申訴層級裁定之文章代碼) #1f1YIzZ0 (SP2_Baseball) [Ⅴ] 上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解除水桶 [Ⅵ] 上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本人不認同心得文內容,噓文發表不同意見即被判定為引戰,但我的噓文內容並未謾罵其他 特定球迷也未地圖砲攻擊任一群體,認定引戰的標準何在? 板主在溝通文中認為只要有球迷感到不舒服即為引戰,但不認同甚至對其他板友的說法感到 不愉快本來就是網路討論板會發生的事,難道能因為一、兩位板友看我不爽就成立引戰嗎? 何況本人早就因為與多數球迷立場較為不同被其他板友看不爽很久了,請問到底是因為我的 言論引戰還是這個ID引戰?板規可以這樣因人設事嗎? 同時板主認為隊板鼓勵心得文不應隨意噓文,但我既非無意義噓文,也沒有在所有心得文底 下噓 文,何以認定我隨意噓文?請問同樣言論但我使用推文或箭頭而非噓文就不構成引戰嗎? 又小組長認定我在推文中嘲諷、大酸教練調度與訓練引起他人的反感與爭議,但就像我前面 講的,ptt本來就開放使用者在合乎站規與板規下發表意見,隊板更未限制使用者只能發表 贊同與鼓勵球隊的言論,按照小組長的標準是否只要發表不同於心得文意見的言論即構成引 戰?我噓文內容還點出我不認同的理由,難道我內容改成「並沒有」或是「我不覺得」反而 才不構成引戰? 我要求板主與小組長針對「不論內容為何,噓心得文是否是引戰判斷標準之一」以及「引起 他人反感之標準」做出回答。 [Ⅶ] 檢附證據:(若有需要,請於下一行提供相關文章代碼或連結) -- ※ 上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上訴文。 ※ 請注意!若上訴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群組長得拒絕處理該上訴文。 ※ 若上訴人為申訴案對照板主,可以不用填寫前三項[Ⅰ][Ⅱ][Ⅲ]之內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77.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762019192.A.B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