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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原文剛才跟台北饒河街夜市的胡椒餅,一起吃下去了~~ 這是本人對<報導「自強兒童」的討論>,媒體發表版本、附註說明可看這: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4/12/08/1160/ ※內文: 近日獲得某社福單位「自強兒童」獎項的小孩,被媒體詳細報導她的貧窮生活後,引起不 少爭議。筆者現任社福單位文宣人員,對此分享實務經驗。 因為社福單位希望民眾了解社福議題,改善社會價值觀、保障服務對象權益,也從中得到 民眾支持,獲得資源持續提供服務,常用行銷理論及技術,增加媒體報導。 而社工為確保服務對象隱私,讓服務對象安心接受服務,專業倫理很重視保密原則。實務 上會請媒體報導時,盡量不透露服務對象身分,或請服務對象簽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安排 媒體採訪前先告知,尊重服務對象意願。 但這些年流行故事行銷,加上受媒體傳播方式、營運結構限制,部分媒體認為有圖有真相 ,較能吸引民眾注意,希望報導服務對象的真實故事,除造成社工的倫理兩難,也容易造 成報導焦點偏誤。 尤其台灣在幾件重大案例發生後,不少媒體記者在社福單位門口守候,社工處遇時,還得 擔心服務對象隱私不保,造成社工界對媒體又愛又恨。 因此筆者經過嘗試,發表社福服務使用心得文,也規劃採訪社福服務內容及運作方式,減 少透露服務對象隱私,讓民眾輕鬆了解社福服務內容、流程,提高使用意願,也找出社福 體系可改善部分。 同時也期待社工透過實務討論,增修台灣的社工倫理守則,對保密原則執行方式提供更細 緻建議。 畢竟台灣要提升社福體系效能,就該脫離報導個別服務對象生活的模式,改成積極透過報 導宣傳、檢視社福服務,才可有效保障民眾福利權益。 不然還要再發生民眾沒錢付健保費,卻不知可申請分期繳納、紓困貸款、保費補助,確保 醫療權益,造成延誤就醫而病死嗎?及貧窮民眾不知可到食物銀行領食物,結果為生存被 迫成了小偷嗎? 最後筆者想對主辦獎項的社福單位,及這位小孩的主責社工說:沒關係,這次就當作增加 經驗,以後宣傳時想清楚目的,注意對專業倫理的影響就好。 ※補充說明: 剛才忘了說,還可延伸閱讀中國時報的<為什麼你老是寫錯>評論: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126000496-2601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04.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W_Job/M.1418043328.A.5BE.html ※ 編輯: f14mp5 (114.24.104.53), 12/08/2014 20:5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