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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從政治學的角度來大家說明為什麼這個論點是錯的。 一、制度破壞:應該是指相關法律與職業倫理的破壞。 法規面: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執行勤務要表明身分甚至需要出事相關證件。 倫理面:任何有權責的公務人員,應當對自己所有的權力自律,不得濫權。 因此這個事件警察確實違反法律與職業倫理,可視為破壞制度。 二、維持社會秩序 政治學上不存在社會秩序這種東西,吸毒是違反社會秩序? 你到底在說什麼阿? 我們念政治哲學的根本不管這種東西阿,因為那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如果有,那也是政治哲學談論的理想的社會形態,藥物濫用根本不在考量範圍, 甚至國家對藥物的污名與控制反而牴觸政治哲學的民主政治的理想社會。 此外,不存在請問要維持什麼?不存在的社會秩序,吸毒這個行為如何使其無法維持? 怎麼會有人覺得社會秩序是一個具體可描述的東西? 請不要把這個層次提升到政治,因為這根本不是政治要談的事情,我們不談社會秩序。 ※ 引述《avalon1 (人生的另一段路)》之銘言: : 我試著說說看我的想法, : 警察在有搜索票的情況下假扮社工,以博取信任來破案 : 站在社工立場, : 1.破壞社工專業信任形象 : 2.破壞國家兒少保護制度 : 此風不可長 : 站在警察立場,怎麼破案 : 1.要用盡諸般合法手段 : 2.要符合警察內規或倫理規範 : 屬警察的專業判斷 : 站在政治的立場 : 1.破壞國家兒少保護制度會是問題 : 2.制度破壞與維持社會秩序,兩者需要衡量輕重 : 所以會出現的爭論是,維持社會秩序與破壞國家兒少保護制度,哪個比較重要 : 若國家兒少保護制度比較重要,那國家應立法禁止類似事件 : 若維持社會秩序比較重要,那就發文表達立場即可....... -- 消されるなこの想い My thoughts never be erased 忘れるな我が痛み My pain never be forgott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33.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W_Job/M.1443232376.A.448.html
vorstsky: 推台肯 09/26 13:39
avalon1: 我講的破壞制度是社工面的社會保護政策,不是法律面 09/26 22:04
avalon1: 我非警察專業,故警察執法問題均予以尊重 09/26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