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weasel (瘋狂的豬)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請益] 個案失聯
時間: Thu Nov 26 01:47:09 2015
1.依據失蹤人口查詢作業要點,確實報案人要法定代理人、親屬,例外為緊急案件但
受理後要跟親屬確認,能由政府單位報案僅有安置個案。
2.所謂發文警政協尋,簡單說就是行政協助、週知,警政單位會把資訊內部公告,遇到
熱心警察說不定才會留意或特別關照,不然這樣的資訊不會進警政系統,警察的手持
小電腦是查不到資訊,個人認為是無效作為啦,所謂能自保也只是「自以為」而已,
至於萬一出事拿出去檢視,偉大的X察院能否採納這個是完備的程序,我也不知道。
3.承上,基於國家與學界對兒保高度期待,但政府機制低度整合兼學者多數沒實務經驗
狀況外的不友善實務狀況下,只能建議以下幾種方法:
(1)說服親屬出來報案
(2)請政府單位協助函文查詢家長是否有申辦新的手機或地址
(3)社工員當柯南肉搜
(4)拜拜保佑平安、點燈祈福,反正出事就知道了
(5)使用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
4.備註:
(1)方法5個人尚未嘗試過,僅能就名稱和作業流程推測可以「試試看」
,之前有一案件本想嘗試,但還好有透過方法2+3找到了。
(2)方法2的法規依據是兒少權法,至於高風險案能否適用,要看當地主管單位的態度了
5.總之臺灣保護工作的進步,建構在人命之上,沒出大事前總是這個不行那個不行,學界
又跟實務嚴重托勾造成各種政策好看不好用,各地方政府又因為地方自治總是有千奇百怪
的分工和不成文規定,只能說辛苦了。
6.純屬個人建議,如有其他可行方法,可再請各位先進大德建議給原PO,畢竟當社工總還
是希望案主平安健康。最後,方法使用有風險,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 引述《fridaystory (要怎麼雲淡風輕)》之銘言:
: 其實是我同事的案
: 一個重覆進出高風險系統的單媽
: 小朋友未滿六歲
: 上禮拜訪視之後突然沒了消息
: 手機關機(才剛申辦一周的門號)
: 也已搬離租屋處
: 戶籍不在我單位所在的縣市
: 因為前不久才爆出分屍案
: 所以同事很擔心
: 目前除了持續嘗試聯絡案主
: 也通報高風險 還有警政系統
: 但是警察說我們不是家屬 不能報失蹤 無法協尋
: 戶籍所在地的社政單位也推來推去的
: 請問還有什麼比較積極的作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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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ishiunzan: 推 11/26 05:34
推 yingrain: 監察院會告訴你 有手機就可以GPS定位找到人 11/26 11:06
→ yingrain: 監委會假設每個縣市都有最高科技的裝備跟最足夠的人力還 11/26 11:07
→ yingrain: 有每個工作者年資都10年以上 11/26 11:07
推 douwei: 含淚推二樓 11/26 22:36
推 fridaystory: 感謝回文,請問第2點是發文給各電信業者嗎? 11/27 00:22
→ fridaystory: *3 (2) 11/27 00:22
→ aweasel: ya~各大電信系統業者 11/27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