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ogora: 推 11/10 01:36
推 Baikinmanlin: 腿 11/10 08:22
推 ssfftt: 已填 11/10 11:06
推 lamn: 已連署 11/10 11:49
推 ctcawa: 推 11/10 15:37
推 melonlon: 已簽 11/10 18:44
推 uoyabc: 已填,推 11/10 20:27
推 td162940: 推 11/10 20:30
推 fooso: 已聯署 11/10 21:59
推 westley: 我實在是不懂耶 除了性平教育意外 其他三個公投有意義嗎? 11/10 22:13
→ westley: 大家有認真想過這個問題嗎? 公投過與不過 根本不影響 11/10 22:13
→ westley: 民法適用同性婚姻的問題阿 有多少人認真看過釋憲748阿 11/10 22:14
噓 tony864200: 為什麼社工就要依照你的說法去做 11/11 00:10
推 more6: 主要是設立專法.... 11/11 01:54
→ more6: 如果不要依照人家的方式,你就不要填寫啊.. 11/11 01:54
推 ienet788: 這雖然覺得人權不該公投但目前看起來已經是政治風向議題 11/11 02:01
→ ienet788: 了,而且就算真的給了專法,我實在無法想像專法派是不是 11/11 02:01
→ ienet788: 知道專法需要優於母法的狀況... 11/11 02:01
→ more6: 依照我國立法的程度,專法要寫出來可能還有一段時間,可能 11/11 02:03
→ more6: 依照民法先執行,但同志要的是平等人權 11/11 02:03
推 ienet788: 至少能確定的是反同方的專法絕對跟我想像應該要優於母法 11/11 02:06
→ ienet788: 的專法有一段很大的落差就XD 11/11 02:06
推 more6: 哈,很難理解他們這麼多資源,但都沒有思考過立法問題嗎? 11/11 02:11
推 ienet788: 就目前公投辯論結果,嚴格說起來專法也就只是因為釋憲違 11/11 02:14
→ ienet788: 憲所以反同方不得已得施捨的結果,至於給不給到跟現行婚 11/11 02:14
→ ienet788: 姻制度的平等,基本上我是保守看待啦 11/11 02:14
推 ienet788: 這幾天看公投辯論真的會對愛家那幾個公投的辯論人覺得 11/11 02:15
→ ienet788: 說出這些立論是不是有經過查證都是疑問 11/11 02:15
推 ienet788: 另外@westley,釋憲其實只有說婚姻章未保障同性二人結婚 11/11 02:19
→ ienet788: 違憲,但並未說婚姻章以外的部分毅然,這才是現在專法 11/11 02:19
→ ienet788: 派想立專法的原因 11/11 02:19
噓 alex87957: 反對的不投,支持就投,就這樣~ 但不要講的好像所有 11/11 08:39
→ alex87957: 社工人都要支持哦 11/11 08:39
推 elephant25: 支持,只是社工如果不支持平權,我真懷疑能有資格當 11/11 11:07
→ elephant25: 社工嗎? 11/11 11:08
推 ienet788: 不管支持與否,最後要付出的社會成本還是要大眾攤平,尊 11/11 11:26
→ ienet788: 重就好。等到最後真的是專法再來頭痛要優於母法問題吧。 11/11 11:26
→ ienet788: 至於教育問題,我真覺得外行干預專業是好事嗎?正如我 11/11 11:26
→ ienet788: 們常常會被議員民代關切一般,常常不見得是最好但會讓大 11/11 11:26
→ ienet788: 眾爽的作為真的符合案主最佳利益? 11/11 11:26
推 elephant25: 現行特別法皆優於一般法 如果不優於就不應該訂專法 11/11 12:35
→ elephant25: 所以濛濛專法根本不需要討論就是歧視專法 也毫無平權 11/11 12:36
→ elephant25: 既然不想對同志好 當然就只能給他們一般的民法用啊 11/11 12:38
推 Tristanh: 很感動,加油 11/11 13:06
→ Thunderfresh: 想投就去投,把不投的人扣帽子沒什麼意義吧..... 11/11 14:17
→ ienet788: 本文跟推文都沒扣帽子的意思阿,到時很有趣有些推文理 11/11 14:37
→ ienet788: 解成二元的想法了就是 11/11 14:37
推 westley: 我覺得ienet788 你可能沒有仔細看過解釋文 11/11 17:26
→ westley: 解釋文說 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制定或修訂 相同性別二人為 11/11 17:27
→ westley: 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 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 持二人以上證 11/11 17:28
→ westley: 人簽名之書面 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11/11 17:28
→ westley: 重點是 逾期「未完成」 也就是說釋憲748是106.5.24發布 11/11 17:29
→ westley: 如果於108.5.24 逾期「未完成」專法或是民法修訂 11/11 17:29
→ westley: 那就是直接納入現行民法中 11/11 17:30
→ westley: 重點來了 11.24公投結束 到完成開票統計 11/11 17:30
→ westley: 算當天11.24 就完成統計 你只剩下6個月的時間 11/11 17:31
→ westley: 依照我國修法的速度 還有立法院目前的政黨分布 11/11 17:31
→ westley: 你覺得有可能在半年內完成 草案訂定 朝野協商 一讀二讀三 11/11 17:32
→ westley: 讀的這些行政流程嗎 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 11/11 17:32
→ westley: 所以 到底是要專法還是民法的公投 根本沒有意義 11/11 17:32
推 more6: 歸到民法還是可以設立專法啊 11/11 17:55
→ more6: 只是前後時間的問題,重點不是專法而是平權 11/11 17:57
→ more6: 我不懂你覺得沒有意義是代表什麼,每個人對於意義的追求有 11/11 17:58
→ more6: 所不同,你覺得沒有就算了。 11/11 17:58
→ more6: 不要覺得只有自己最懂,用這樣的方式來對話。 11/11 17:59
推 more6: 行政法還沒設立時,不就參考民法,那有專法之後還要參考民 11/11 18:01
→ more6: 法嗎?不管時間點,大家重視的是平權平權 11/11 18:01
→ more6: 你是人還是別人把你當作特別的人 11/11 18:02
推 more6: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同志還是不需要,因為同志是人不是特別 11/11 18:03
→ more6: 的需要保護的人,這樣可以嗎 11/11 18:03
推 westley: 嗯 對 全世界你最懂 到底是才用這樣的方式在溝通呢 11/11 18:43
→ westley: 別人不認同 你硬要逼別人認同?! 這就是同婚的價值?! 11/11 18:44
→ westley: 請你不要拉低同婚訴求的格調 可以不認同 但是尊重別人 11/11 18:45
→ westley: 再者 到底是誰不認同同婚了?! 重點在跟你說法規的形成 11/11 18:46
→ westley: 基本上不可能形成 所以投票的意義 就只有意識形態上的 11/11 18:46
→ westley: 表達 就實際而言 我覺得沒有太大的意義 11/11 18:46
→ westley: 你可以拉到 這樣的解釋方式 我只能說 你好棒棒 11/11 18:47
推 more6: 有你棒嗎 講話這樣講 11/11 18:48
→ more6: 我言論逼你認同了嗎?你的意義就是你的不是嗎 ? 11/11 18:48
→ more6: 你前面的發言不就是大家在公投什麼,真的知道問題嗎?不是 11/11 18:49
→ more6: 這樣的方式在對談 11/11 18:49
→ more6: 就你最會拉高層次,別人都沒你了解的多。好棒棒 11/11 18:50
推 ienet788: 即使意見不同,也千萬別流於指責二元論就是,或許我可 11/11 18:51
→ ienet788: 能不清楚或是未能釐清全文,但我想上述的對話方式很難 11/11 18:51
→ ienet788: 讓人會有溝通下去的空間,我們都對這個議題有想法,但 11/11 18:51
→ ienet788: 不代表不完全瞭解就不能用自己的方式去關心這個議題不是 11/11 18:51
→ ienet788: 嗎? 11/11 18:51
推 ienet788: 至少禀持著自己的公平正義理念,去支持自己所要支持的就 11/11 18:56
→ ienet788: 好,我們本來就無法要求每個有各自信仰的人追求相同的 11/11 18:56
→ ienet788: 公平正義,但也別因為對單一議題有想法而去抹煞了這些人 11/11 18:56
→ ienet788: 在其他領域的努力就是。 11/11 18:56
推 more6: 對話的方式很多種,要這樣對話,又衍生這麼多的解讀,也只 11/11 19:17
→ more6: 能笑了 11/11 19:17
→ evo1222: 呵呵某些推文... 11/11 19:36
推 yagmi: 拜託,投不投尊重個人信仰,但是平權這件事情應該是社工要 11/11 19:48
→ yagmi: 不斷推動的吧,我最近看到某學分班老師在群組貼反同婚的訊 11/11 19:48
→ yagmi: 息,都發自內心的噁心起來,這樣的社工真的能不帶歧視的服 11/11 19:48
→ yagmi: 務他人嗎 11/11 19:48
推 more6: 是啊,平權不就是最基本的嗎? 11/11 20:01
推 elephant25: 平權應該是社工人要有的價值沒錯 很多專業也是 11/11 20:26
推 ienet788: 其實我對平權公投的解讀比較偏向政治壓力取向就是,倒是 11/11 22:15
→ ienet788: 很想知道如果兩個都過會發生什麼事情(笑 11/11 22:15
→ ienet788: 相對來說對於用公投干預教育專業這事情比較令我擔憂就是 11/11 22:15
→ ienet788: 了 11/11 22:15
推 ienet788: 可以預期對執政黨政治傷害最小的可能就是一直放到生效, 11/11 22:22
→ ienet788: 只是後續會搞死的是社會成本,畢竟公務員不會在沒有法 11/11 22:22
→ ienet788: 條下去解讀自動生效這事情,端看內政部有沒提前因應立法 11/11 22:22
→ ienet788: 院修不出法現行測試現有系統的調整了 11/11 22:22
推 gn771314151: 個人意識支不支持是個人自由這無疑問,如果是身為社 11/12 16:52
→ gn771314151: 工就該有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減少歧視與傷害的專業價 11/12 16:52
→ gn771314151: 值,只看各人對社工專業的實踐願意到達什麼高度了 11/12 16:52
推 Thunderfresh: 純推樓上 11/12 17:06
推 kilen520: 個人有尊重不同見解,自然應予保障與接納,然而以專業 11/12 20:47
→ kilen520: 身分之發言則不然,除非能提出更清楚的論述,不然連NASW 11/12 20:47
→ kilen520: 早在2004年就已有支持同性婚姻的正式決議,站在社工倫理 11/12 20:47
→ kilen520: 的立場,我認為反對難以站得住腳。 11/12 20:47
推 leon8712: 推 11/13 01:15
推 vorstsky: 推多元主義和公平 11/14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