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gCat: ←《登入次數》7891 次 用20年沒事的路過 111.255.127.72 11/13 22:27
→ Derek324kimo: 我差18次滿4000啦嗚嗚嗚223.137.101.133 11/13 22:32
→ ttnakafzcm: 3888次路過 我先退去鵝鑾鼻 1.160.44.207 11/13 22:34
推 linlin110: 差56次 56不能亡!140.112.249.219 11/13 23:00
→ w60229: 可是批踢踢就是無法用guests登入,確定用K 180.217.172.90 11/14 00:28
→ w60229: KKman,Keyboard Term都不行,一定要有帳號 180.217.172.90 11/14 00:29
→ w60229: 其他論壇多的是只想看看就走的路人,這樣 180.217.172.90 11/14 00:30
→ w60229: 不如永久關閉批踢踢,站長的付出完全不值 180.217.172.90 11/14 00:31
站務們、特別是帳號部人員們仍在為了開放註冊努力中,
為了讓現有的使用者有更好的環境,
以及預期未來加入的人有更完善的規則,
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達成的,
但如果哪天真的PTT要走向關閉這個決定,
那也代表站方努力過了。
→ KirimaSyaro: 帳號都被砍了是要怎麼拿出證據 140.112.16.173 11/14 01:08
→ KirimaSyaro: 你這擺明是在欺負人啊== 140.112.16.173 11/14 01:09
→ KirimaSyaro: 而且無罪推定原則應該是台灣法律共識 140.112.16.173 11/14 01:09
→ KirimaSyaro: 為什麼反而要無罪的人自己拿出證據? 140.112.16.173 11/14 01:09
→ KirimaSyaro: 更何況証據早就被砍光了... 140.112.16.173 11/14 01:09
推 p2p8ppp: 沒證據的才無罪推定啊 有證據的檢察官 115.82.147.230 11/14 01:13
→ p2p8ppp: 還不能起訴哦? 115.82.147.230 11/14 01:13
→ KirimaSyaro: 有什麼證據? 就只是用VPN同IP 140.112.16.173 11/14 01:18
→ KirimaSyaro: 這證據很薄弱啊 140.112.16.173 11/14 01:18
→ KirimaSyaro: 就像廁所垃圾桶驗出你的DNA 140.112.16.173 11/14 01:18
→ KirimaSyaro: 就判你強姦女童 要死刑 江國慶案 140.112.16.173 11/14 01:18
我知道你應該有點懶,
去看上一篇法布站長回的內容就會知道,
判斷依據不只是單純的「使用VPN」、而是更加大量且複雜的資料依據,
你硬要把事情打成「用VPN就有罪」,
請問是邏輯不好還是看不懂文字呢?
推 p2p8ppp: 你還真的沒抓到點 但我也不想教你 你 115.82.147.230 11/14 01:22
→ p2p8ppp: 就繼續吵 看有沒有好心還是天真的人來 115.82.147.230 11/14 01:22
→ p2p8ppp: 幫你上課囉 115.82.147.230 11/14 01:22
→ BigCat: 他換到上篇了啦 111.255.127.72 11/14 01:26
→ Derek324kimo: 我知道,但是那篇有點亂XDDDDD223.137.101.133 11/14 01:28
→ KirimaSyaro: 什麼資料依據? 有公佈嗎? 140.112.16.173 11/14 01:40
→ KirimaSyaro: 用什麼演算法?統計上的顯著性? 140.112.16.173 11/14 01:40
你如果有仔細看我這篇文章說的和法布站長上一篇文章回的,
那或許就不會問出這些問題,
真的問了、那可能就是你真的看不懂或是不想承認,
我可以再說一次:「使用VPN不是罪」
這些人會受到判罰處置的原因是「不當使用VPN進行違反站規的行為」
用你的說法就是:
「有手並不代表有罪,
但用手做犯法的事自然會被抓去關。」
同樣的邏輯:
『有很靈巧的手(VPN)並不代表有罪、
但用這雙靈巧的手(VPN)行使不法(同人或集團持有)自然會被抓去關(砍帳號)。』
→ Derek324kimo: 順帶一提,上週我在歐洲連PTT很順,223.137.101.133 11/14 01:55
→ Derek324kimo: 我不懂為啥在國外就需要VPN...223.137.101.133 11/14 01:55
→ ks031239: 需要的國家只有一個吧 114.33.68.178 11/14 01:56
→ KirimaSyaro: 我不想回一篇文 不然有被退文的風險 140.112.16.173 11/14 02:29
→ KirimaSyaro: 畢竟ptt已經示範出完全獨裁的統治方 140.112.16.173 11/14 02:29
→ KirimaSyaro: 想要惡意退文 應該也拿他沒辦法 140.112.16.173 11/14 02:29
→ KirimaSyaro: 所以我要問的就是 判斷集團持有演算 140.112.16.173 11/14 02:30
→ KirimaSyaro: 法 與統計上的顯著性 有公佈出來嗎? 140.112.16.173 11/14 02:30
→ Derek324kimo: 呃... 這篇我的第一段你有看?223.137.101.133 11/14 02:31
→ KirimaSyaro: 我就想請問有公佈出來嗎? 140.112.16.173 11/14 02:32
→ KirimaSyaro: 公開透明 我想是大家所樂見的 140.112.16.173 11/14 02:32
→ KirimaSyaro: 我看懂了 你是認為不該公開 140.112.16.173 11/14 02:33
→ KirimaSyaro: 這已經是放大絕了 140.112.16.173 11/14 02:33
如同司法偵辦階段調查不公開一樣,
內部調查保障的是證據的中立與不會被抹消、造假及改變,
配合法布站長所提出的IP登入記錄來看,
大量重複性過高且時差過近的VPN登入記錄極有可能被判定為集團惡意持有及使用,
從此基礎延伸可得知,
並非單一VPN使用紀錄導致帳號判定集團惡意持有或異常使用;
說回原題就是,
帳號部本身有一套判定邏輯與標準,
絕非你一開始所說「僅使用VPN就砍帳」那麼簡單,
但你始終未針對這點進行論述攻防。
→ KirimaSyaro: 他今天想搞白色恐怖 砍掉一個他自己 140.112.16.173 11/14 02:33
→ KirimaSyaro: 不爽的帳號 用莫須有的罪名 140.112.16.173 11/14 02:33
→ KirimaSyaro: 也完全沒有辦法 你是支持這種做法的 140.112.16.173 11/14 02:34
→ KirimaSyaro: 那我只能說 這個缺點 我無法接受 140.112.16.173 11/14 02:34
→ KirimaSyaro: 你可以接受 那是你的想法 我無法說 140.112.16.173 11/14 02:34
→ KirimaSyaro: 什麼 140.112.16.173 11/14 02:34
推 ks031239: 各位觀眾。莫?須?有? 114.33.68.178 11/14 02:35
→ ks031239: 白。色。恐。怖。 114.33.68.178 11/14 02:35
推 nullptr: 每次看到網路上有人用白色恐怖攻擊人140.112.249.219 11/14 02:43
→ nullptr: 我都覺得很差低140.112.249.219 11/14 02:43
→ KirimaSyaro: 如果你認同司法偵辦不公開 140.112.16.173 11/14 02:43
→ KirimaSyaro: 那你應該知道判決出來後要公開 140.112.16.173 11/14 02:44
→ KirimaSyaro: 這樣才能知道是不是亂判的 140.112.16.173 11/14 02:44
→ KirimaSyaro: 如果江國慶案永不公開 就沒人知道江 140.112.16.173 11/14 02:44
→ KirimaSyaro: 國慶是被冤枉的 140.112.16.173 11/14 02:44
那我只好繼續堅持我的論述並且提出相同的疑問:
當該使用者已非單純因使用VPN而被砍帳號,
為何你要如此堅持帳號部是因為看人不爽或者過於果斷而出此判決?
我要請你針對我的提問回應,
而不是繼續不接受理性問答、刻意圍繞在「江國慶」這個天差地遠的比喻打轉。
推 ks031239: 他只會跳他想說的。不想說的會當沒看到 114.33.68.178 11/14 02:45
→ KirimaSyaro: 如果站方真有一套演算法 希望過一陣 140.112.16.173 11/14 02:45
→ KirimaSyaro: 子 他們抓完後 可以放上公開網路 140.112.16.173 11/14 02:45
→ KirimaSyaro: 如github 給大家公開檢視 140.112.16.173 11/14 02:45
→ KirimaSyaro: 我沒有辦法確認該使用者是否單純使用 140.112.16.173 11/14 02:50
→ KirimaSyaro: VPN就被砍帳 一次砍那麼多帳號 140.112.16.173 11/14 02:50
→ KirimaSyaro: 你難道有每個都仔細調查檢視嗎? 140.112.16.173 11/14 02:50
我還是那句:「請看法布站長上一篇文所提出的資料」
包含近幾個月我在ID_Multi看的判決以及少數申訴,
部分因作業疏失錯砍的帳號都有獲得救濟處理,
其他宣稱並非同人/集團持有的帳號在帳號部提出證據疑問之後也都無法有效辯解,
我沒有百分之百仔細調查檢視、因為我非屬帳號部,
但就連不是帳號部的人都能了解作業流程之嚴謹與經手資料之龐大,
為何你要堅持己見說那是依照個人喜好的砍除?
這是否又與你方才所提出的「客觀論述」有所衝突?
→ KirimaSyaro: 我肚子有點餓 容我去吃個午餐 謝謝 140.112.16.173 11/14 02:52
→ KirimaSyaro: 我並沒有指控說是個人喜好砍除 140.112.16.173 11/14 03:03
→ KirimaSyaro: 我的意思是 如果這麼多帳號隨便夾帶 140.112.16.173 11/14 03:03
→ KirimaSyaro: 一個個人喜好砍除的帳號 有辦法分辨 140.112.16.173 11/14 03:03
→ KirimaSyaro: 嗎? 140.112.16.173 11/14 03:03
→ KirimaSyaro: 我只是質疑這種做法是否有弊端存在 140.112.16.173 11/14 03:04
→ KirimaSyaro: 的可能性 並不是斷言這一定有弊端 140.112.16.173 11/14 03:04
→ KirimaSyaro: 他今天想搞白色恐怖 砍掉一個他自己 140.112.16.173 11/14 02:33
→ KirimaSyaro: 不爽的帳號 用莫須有的罪名 140.112.16.173 11/14 02:33
→ KirimaSyaro: 也完全沒有辦法 你是支持這種做法的 140.112.16.173 11/14 02:34
→ KirimaSyaro: 那我只能說 這個缺點 我無法接受 140.112.16.173 11/14 02:34
→ KirimaSyaro: 你可以接受 那是你的想法 我無法說 140.112.16.173 11/14 02:34
→ KirimaSyaro: 什麼 140.112.16.173 11/14 02:34
這是你稍早所發表的言論內容,
而事實是,
近期我印象中的兩三篇誤砍、都在當事人反應之後得到帳號回復的救濟行為,
並且你的「質疑這種做法是否有弊端」言論又與稍早大不相同,
讓人感覺你已轉變你的論述方向了;
我向你提出的疑問都是基於「我所認知的帳號部做法」以及「你的發言」作為出發點,
我很樂意見到你能接受我或者其他人的意見而改變想法,
但如果你現在的意思是「你一開始就不是這麼想」,
那我可能很難相信。
→ KirimaSyaro: 我說 ”想“搞白色恐怖 是假設語句 140.112.16.173 11/14 03:17
→ KirimaSyaro: 這是我表達不夠精確 這裡抱歉 140.112.16.173 11/14 03:17
那你要不要「更加精確」的陳述你這幾個小時的論點"們"?
還是你全部都只是「基於假設的非精確個人表達」、而非所謂的「客觀論述」?
畢竟「假設」你身處「國外」、正是「吃午餐的時間,
應該會有「一整個下午加上晚上」的時間完備且精確你的論述內容吧?
→ KirimaSyaro: ok 我是擔心現在的做法會有弊案的可 140.112.16.173 11/14 03:24
→ KirimaSyaro: 能 140.112.16.173 11/14 03:24
→ KirimaSyaro: 我就問一句 140.112.16.173 11/14 03:24
→ KirimaSyaro: 如果下一批砍帳名單出來 140.112.16.173 11/14 03:24
→ KirimaSyaro: 如果其中有夾雜站長私人因素砍除的一 140.112.16.173 11/14 03:25
→ KirimaSyaro: 個帳號 有辦法分辨嗎?有辦法救濟嗎 140.112.16.173 11/14 03:25
或許你只是懶得找,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72708701.A.0D0.html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72709784.A.E87.html
確實有誤砍而救濟成功的案例,
或者,
我是否能將上述言論解讀為你在質疑帳號站長與所有帳號部人員的人格?
→ KirimaSyaro: 抱歉我還有程式要寫 有點忙QQ 140.112.16.173 11/14 03:27
→ KirimaSyaro: 我是說如果 可不是說他們人格有問題 140.112.16.173 11/14 03:32
→ KirimaSyaro: 一個好的制度本來就要杜絕所有弊端 140.112.16.173 11/14 03:32
→ KirimaSyaro: 請友人代為申訴...可是沒友人怎麼辦 140.112.16.173 11/14 03:34
→ KirimaSyaro: 更諷刺的還是“(需為當事人親自申請) 140.112.16.173 11/14 03:35
→ KirimaSyaro: 這很明顯制度有問題吧 140.112.16.173 11/14 03:35
所以你不是說執行者的人格有問題,
是質疑站方架構、站規以及站務遴選相關規定有問題?
回到最初的論點就會是:
「如果你有更好、更有建設性與可行性的解決方案請提出」
另外,
有站外信箱這種東西可供使用、並且都會有人受理,
沒朋友這個我就幫不了你了,
如果你怕以後你的帳號被誤刪又沒人幫忙,
可以趁現在先交幾個朋友。
→ KirimaSyaro: 啥 我有朋友 但他沒ptt帳號也沒用啊 140.112.16.173 11/14 03:42
很高興你有朋友。
→ KirimaSyaro: 又不是人人都有帳號 140.112.16.173 11/14 03:43
→ KirimaSyaro: 而且現在年輕人更少用ptt了 140.112.16.173 11/14 03:43
→ KirimaSyaro: 制度確實有問題啊 那篇就說要本人親 140.112.16.173 11/14 03:45
→ KirimaSyaro: 親自申請 可是帳號都被砍了 140.112.16.173 11/14 03:45
→ KirimaSyaro: 是要怎麼本人親自申請 140.112.16.173 11/14 03:45
請別忽略我上面提到的「外部信箱」
那是提供給已無站內救濟選項的人可用的外部救濟手段,
並且PTT雖然現在停止開放註冊、但仍在為開放註冊努力研究中,
而這也是帳號部目前的工作項目之一,
請不要抹滅他們的辛苦。
→ KirimaSyaro: 只能請朋友代po 但代po是不是算本人 140.112.16.173 11/14 03:46
→ KirimaSyaro: 這其實有點灰色地帶 140.112.16.173 11/14 03:46
→ KirimaSyaro: 更好的方法哦? 我是學資工的 140.112.16.173 11/14 03:48
→ KirimaSyaro: 應該就是用更好的演算法吧 然後公開 140.112.16.173 11/14 03:48
→ KirimaSyaro: 放在github供大家檢視 140.112.16.173 11/14 03:48
→ KirimaSyaro: 你說這樣就能規避 我很懷疑 140.112.16.173 11/14 03:49
→ KirimaSyaro: 人的登入行為 能完全按照機械化動作 140.112.16.173 11/14 03:49
→ KirimaSyaro: 嗎? 就算如此 現在站方的判斷方法 140.112.16.173 11/14 03:49
→ KirimaSyaro: 也很粗糙 我如果寫一個random時間登 140.112.16.173 11/14 03:50
→ KirimaSyaro: 入的程式 時間uniform不就能繞過去了 140.112.16.173 11/14 03:50
正因如此,
公開調查會讓有心人士更能針對性地規避,
不公開做法才有其必要性,
這也呼應了我先前所提的內容。
→ KirimaSyaro: if(跟上個帳號差30分鐘內){重random 140.112.16.173 11/14 03:51
→ KirimaSyaro: 不是 現在作法太粗糙又黑箱 不如用更 140.112.16.173 11/14 03:54
→ KirimaSyaro: 好的演算法 並公開 這是我的更好想法 140.112.16.173 11/14 03:54
→ KirimaSyaro: 我已經提出我的更好 更有建設性 140.112.16.173 11/14 03:55
→ KirimaSyaro: 可行性的解決方案了 140.112.16.173 11/14 03:55
→ KirimaSyaro: 現在的作法就是uniform random就能繞 140.112.16.173 11/14 03:55
→ KirimaSyaro: 我有說錯嗎 140.112.16.173 11/14 03:55
在不公開更進一步資料的狀況下、何以斷定你的「更好」?
又或者,
既然你覺得你的演算法可以做得更好,
為何你不公開?
只是提出『不如用更好的演算法並且公開』並不算是有建設性且可行,
並且,
你還是沒有回應上方有關「外部信箱救濟」的部分,
我該睡了,
睡醒有空再來看、但也很歡迎其他各界能人參與討論。
→ KirimaSyaro: 如果我說的uniform random就能繞正確 140.112.16.173 11/14 04:01
→ KirimaSyaro: 那其實所謂的不公開 只是在為自己粗 140.112.16.173 11/14 04:01
→ KirimaSyaro: 操的做法掩飾 並不是有什麼神秘的高 140.112.16.173 11/14 04:02
→ KirimaSyaro: 超做法在裡面 140.112.16.173 11/14 04:02
→ KirimaSyaro: 外部信箱救濟 這我真的沒看過怎麼用 140.112.16.173 11/14 04:03
→ KirimaSyaro: 我今天才知道 謝謝你告訴我 140.112.16.173 11/14 04:03
→ KirimaSyaro: 我想想 這很明顯是異常檢測的題目 140.112.16.173 11/14 04:04
→ KirimaSyaro: 我推薦看李宏毅老師的講解了解 140.112.16.173 11/14 04:05
→ bnn: 107.70.100.24111.249.101.142 11/14 07:30
推 hateOnas: 我有用guest可是他說滿了 111.250.0.184 11/14 08:16
推 mono5566: 砍帳以前還有7天可以跑申訴 你不跑 1.170.34.73 11/14 08:42
→ mono5566: 等帳號被砍了才說沒得救濟 怪誰? 1.170.34.73 11/14 08:42
→ KirimaSyaro: 怪砍帳號的人啊 不然咧 140.112.16.173 11/14 09:06
→ KirimaSyaro: 有人規定每個星期都要上ptt嗎 140.112.16.173 11/14 09:06
→ KirimaSyaro: 我不能出差一星期 不上ptt嗎? 140.112.16.173 11/14 09:07
→ KirimaSyaro: 還是要特別向站方請假說 這時間不要 140.112.16.173 11/14 09:07
這邏輯我就不懂了,
正常使用的帳號不會被砍、即便是誤砍也能後續補救,
但因不當使用或者違規被砍的帳號,
這樣要怪砍帳號的人?
你出差是你的事、好好工作可以不需要用PTT啊。
→ bbbing: 你真的不需要陪他跳針www 60.250.191.198 11/14 09:28
推 nicetree: 蟑螂的薪水是不是很優渥,需要這樣厚顏 114.45.99.164 11/14 09:46
→ nicetree: **的鬧? 114.45.99.164 11/14 09:46
推 awerte: 出差又不是站方的錯,邏輯? 101.12.4.54 11/14 10:32
推 awerte: 沒人規定要每週上ptt啊 妳自己不上 沒問 101.12.4.54 11/14 10:38
→ awerte: 題啊 你也可以跟法院說我沒每天回家看不 101.12.4.54 11/14 10:38
→ awerte: 到傳票 呵呵 101.12.4.54 11/14 10:38
→ awerte: 還要站方配合使用者 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 101.12.4.54 11/14 10:41
→ awerte: 事 101.12.4.54 11/14 10:41
→ awerte: 當妳是有為ptt提供什麼大貢獻? 49.214.131.142 11/14 10:42
推 forsakesheep: 怪砍帳號的人XDDD這麼智障的說法我125.227.125.145 11/14 12:38
→ forsakesheep: 一次聽到,出差沒看到傳票要不要告125.227.125.145 11/14 12:38
→ forsakesheep: 法院?真是無奇不有125.227.125.145 11/14 12:39
推 kianwei: 依那邏輯,可能真的告法院XD114.136.143.171 11/14 13:13
推 PsMonkey: PTT 不是民生必需品,哪來白色恐怖? 36.236.80.152 11/14 15:23
→ PsMonkey: 真的是各種笑炸 lol 36.236.80.152 11/14 15:23
→ PsMonkey: 這世上獨裁的地方多得是,你要不要先去 36.236.80.152 11/14 15:24
→ PsMonkey: 剷平所有會員制的場所? 36.236.80.152 11/14 15:24
※ 編輯: Derek324kimo (223.137.102.244 臺灣), 11/15/2019 00: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