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YSO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問站長 假設已經把這一篇以及使用者條例,貼給板主看過,經過充分與板主溝通以後, 板主仍然堅持水桶、劣退之後,不張貼公告的話,板主是否違反站規? 如果違反站規的話,那麼板主會受到什麼樣的處分? 謝謝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 引述《Porco (波魯克)》之銘言: : : 想請教一下 : : PTT有沒有規範板主水桶人一定要公告呢? : : 我發現我之前被水桶沒有公告 : : 我後來申訴之後判解除水桶 板主也沒有公告 : : 但在我之前一堆水桶明明都有公告 : : 想請問水桶與解除水桶要不要公告 有沒有一個標準? : : 還是說這是一個板主的自由呢? : 以板務站長回應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來回答。 : 依#1MUHLxvb (BoardCourt)現任板務站長mousepad推文內容,可判斷當初okcool站長 : 的水桶處分應公告(本板z-23-2-8-7-2)仍具效力。 : 而依照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 量。 : 故,水桶必須公告,若板主未公告,你可以主張水桶無效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9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77486073.A.E0B.html
marra: 應該可以去該看板的組務板申訴,小組長會處123.194.201.223 12/28 07:16
marra: 理爭議123.194.201.223 12/28 07:16
awerte: 注意申訴期限 101.12.58.47 12/28 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