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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就知道你是離婚的人,一開始就知道你有小孩,但我還是義無反顧的愛上 了你,只因為你讓我感覺你真的對我好。 事情永遠沒有自己想像中的美好,你的前妻遇到了一位有 暴力頃向的男人,這 時候才想到你的好,需要你回去守護當初因為過年,怕被親戚發現離婚的你還在那個家, 而不留情面趕你出去的家。 請問我算什麼,跟你在一起一年半了,付出的感情都不算嗎?說分手就分手,我 有選擇權嗎?沒有,你說回去就回去,我的心情你都不在乎,只因為那曾經是你的家,而 我只是個過客,說拋棄就拋棄。 記得你今天對我的無情,我已經48小時沒有睡覺了, 用掉二包衛生紙,才發現 你的世界一直沒有我,我只是替代品你前妻(你到現在還叫他老婆)的人。 跟自己說再痛苦再難過,至少我愛過了,反正事情已成定局了,我不接受也得接 受,因為你怕前妻知道你有交往對象而讓你回不去,我也認了,我看清你了, 。我當你是我的天,你卻只想當別人的地。告訴自己,天亮後我將忘記你,不在想你了。 記得你今天對我做的事,有一天你的前妻也會再次這樣對你的,別回頭找我,因 為當初是你放棄牽我的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73.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d/M.1480445332.A.9B4.html
olinbiar: 理由是自找的 離開的事實是真的 記得你值得更好的 共勉. 12/08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