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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復一日,總會看到其他社會賢達發發牢騷。 同學、同事間也是相互比較比慘...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深淵 只是我不知道自己可以怎麼走? 每個精神病患總有個敏感體質做開場!? 那說的好像就是我... 一個所謂"正常"的家庭,也會產出自以為是異類的物種;偶爾想往主流價值靠攏, 也會被重重拍下:"你這種人也想上進呀?不是都在哭窮?那麼多的錢怎麼不捐出來?..." 是呀! 永遠有更慘的讓富權者拿來當範本,你不到最慘就有被x的價值。 家庭?除了血緣關係外,連萍水相逢的朋友都算不上,有的是24年來的精神強暴: "牠們稱之為愛!" (鑒於廣大孝子,供給食衣住行,養豬不是嗎?養狗不是嗎?我不太想戰這個 毛小孩才是真愛)) 台灣法律讓我只能祈禱他們快點xx而脫離關係,而不能事先劃清界線各自獨立! 永遠都要有個人插在頭上X我... ------------- 每次每個需要法定本名的場合,看到那三個字就是強姦的現場! 每次每次使用那張證件,都看到強姦犯的名子寫在背後不能塗改... ------------- "陳某,哈哈!你就是吸陳某某蘭嬌長大,被陳某某幹大的!" 陳某某身為基督教成員,他本人認為自己創造了我,很驕傲地跟其他人類展示: "我陳某某很會幹,創造了一些人類..." 唉!可惜我不會,我苟活至今只是個噁爛娘砲←(我還得同理其他人用這種字眼自嘲) 有些同學的父母還要我回去道歉認錯? 請問你們的兒女被人強暴,你們會去跟強暴犯下跪認錯嗎? 強暴犯那一瞬間也很愛你們的兒女...... 24歲至今也快15年了,自立更生沒什麼問題,就是這些文件整天強暴我... 連鮭魚都能輕鬆改... 改名還不能去姓,一定要被一群人騎才能稱為正常嗎? 在街頭打滾有時跟海外工作者擠宿舍,我是必須把所有的錢拿去租房子才算正常嗎? 低收入戶動產不能超過8萬,我工作2-3個月就超過8萬了,所以我沒這資格... 一個人努力工作省吃儉用是應該,休息就是懶、生病就是廢? 還是高雄人厲害,一生沒出過力的老闆說我在太陽下扛模板8小時會抽筋是因為我有病, 他們一輩子沒抽筋過.... 好不容易存到20萬也要被住父母家的月光族酸:好有錢喔!請客!捐出來! 鬍子都半白了也不是要尋求什麼認同,在這個人人都是隱性鄭捷、希特勒的台灣, 把互相強暴的酸言酸語當作正常... 而究竟什麼是正常? 我需要精神科醫師嗎?(他們說我的認知都是幻覺) 我需要律師嗎?(就像被警察抓回家繼續被父母幹,這才是孝順的好國民) 我這算家暴嗎?(別浪費社會資源了) 目的是什麼? 究竟有什麼樣的社福可以提供幫助? (下面可能會有人要我去s,然後把我全部的財產都過給他,跟我一整票大學同學一樣耶! 反正我很痛苦?反正我不需要?沒錢沒關係,還可以把器官簽給他拿去賣! 我聽過/感受過這種言論,它就是台灣之光式的價值!每個人朗朗上口,頭頭是道!) ----------------------- 花一輩子同理別人,連闡述這深淵都不是原本的自己... 24歲只帶著24歲的人生經驗離開,如果要我現下扒光所有換一個斷絕關係的自由, 我願意!我也不要永遠活在有任何被告遺棄可能的陰影下! 就像被插入體內說不會內射一樣! ---------------------- ---------------------- 宛若那摔斷腿的音樂娃娃 赤身裸體 取悅著人來人往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7.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d/M.1688361683.A.D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