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a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曖昧對象就不算男友 都運動了,還不算男友 到底為何要持續聯絡 放不下,是因為喜歡妳 但妳已經有對象了 為何還要招惹我 我不明白 為何還要在找不到我時哭泣 我不明白 我對妳的所作所為皆不明白 也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不明白 妳的置頂不是已經換人了嗎 有我沒我,有差別嗎 我想向大家宣布,我分手了 反正,妳也沒差了, 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05.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d/M.1726860294.A.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