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sss22221041: 她可能很想被資遣吧... 01/17 13:51
→ robler: 繼續去上班是沒有道理的 老闆已經說出要解雇了 01/17 13:53
→ robler: 再來就是要走資遣 不接受資遺就是申請勞資協調 01/17 13:53
→ doris1016: 既然老板都已經趕他走了 就錄音存證吧 這樣理論上已經 01/17 13:54
→ doris1016: 算被資遣了 就不會有曠職的問題了吧@@ 01/17 13:55
其實......如一樓所說~我問過他,
他最後是想被資遣無誤!
二樓說的,我想過!
但是沒拿到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書,
還是要先出席以求自保吧?!
只是,事發突然,我不知道他有沒有錄音?
我有提醒他,每次被老闆召喚,要記得錄音~
我是怕我建議的過程有疏漏~
我沒想到那麼快他就把存證信函寄出去了~
我明明叫他先不要寄的!唉~
→ ifooleru: 老闆都這麼沒良心了 快全力找法扶和勞工局協助!!! 01/17 14:55
→ girlo: 原po說的沒錯!一定要出席,或有証明雇主解聘,不然一定要 01/17 16:06
→ girlo: 到場,免得雇主用三日曠職當藉口,這是去上人資課時調解老 01/17 16:10
→ girlo: 師說的 01/17 16:11
我最後的建議,就是叫他厚著臉皮,
明天還是去打卡、上班~
或是請假......
推 roder: 如果他想被資遣 用這招不錯阿 01/17 16:29
推 tim2795: "存証" 保護彼此, 除了雙方留底外,還有公正第三方郵 01/18 07:43
→ tim2795: 局留底,不過是依字數計費就是@@ 01/18 07:43
我朋友說是以「頁」計價!
第一頁一百,之後每頁25~
※ 編輯: ErosYuan (1.170.157.119), 01/19/2015 0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