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ightff: 謝謝您的回覆,會說用特休去抵是老闆說的,因為他有預告 01/21 12:58
→ nightff: 期,本來是說要我用特休去扣,這樣我就不用來公司 01/21 12:59
→ nightff: 所以我才有這個疑問 01/21 12:59
推 nightff: 因為照您的算法會多7天薪資,可是假如照公司算法那7天就 01/21 13:43
→ nightff: 會少了 01/21 13:43
→ abm311: 雇主通知勞工資遣後,勞工每七天有兩天的"謀職假"(給薪) 01/21 14:42
→ abm311: 如果不想進公司可以善用謀職假不需要拿年假來休。 01/21 14:43
推 nightff: 謝謝樓上的回覆,但是雇主要求你用特休扣,你不依好像就 01/21 14:58
→ nightff: 就會變成你自願放棄 01/21 14:58
呃…覺得你老闆的觀念怪怪的
特休跟離職預告期都是你的權益
你要搞清楚,今天是公司資遣你,不是你主動提出離職
如果是你提離職,你當然也有義務要給公司20天的預告期找人
主動與被動關係要先弄懂
但今天你是被資遣 知道嗎?
公司在計算資遣費時 如果要員工當下就走人 離職預告期就要自動換算成現金給員工
1+1就算不能>2 至少也要=2吧
到底是要用特休去扣什麼?
完全無法理解 囧
如果你自己覺得不在乎那七天 那就看你自己的意願 但起碼你的觀念要先正確
※ 編輯: tim2795 (211.75.191.30), 01/21/2015 15:23:25
推 nightff: 真的很感謝您的回覆,我也想像您說的共27天有薪假,只是 01/21 15:54
→ nightff: 問勞工局說這樣就會變成你可休特休但不休,我知道是我的 01/21 15:55
→ nightff: ,只是在這方面勞工好像沒什麼權益可言 01/21 15:55
推 lrock: 離職預告日期的那20天不用上班?? 01/21 16:06
推 vulwei: 20天要上班吧哪有假… 01/21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