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amakazi: 特休應該要給全薪吧 直接打電話問勞工局03/06 10:27
→ doris1016: 不合理 快去檢舉 別姑息養奸03/06 10:28
推 gn01642884: 特休的確有問題 但是前面的薪資組成好像很正常03/06 10:43
推 taiwanduncan: 違法,快檢舉03/06 10:54
→ kenwufederer: 薪資這樣組成就違法了,逃避勞健保03/06 11:39
→ kenwufederer: 哪來很正常…除非一開始有說好03/06 11:39
→ kenwufederer: 不然最後都是吃虧的03/06 11:40
我待的是小家族家族企業真的目無法紀耶!傻眼!!
※ 編輯: lsst258 (59.124.137.98), 03/06/2015 12:04:12
→ robler: 前面那個一樣不合規定喔..只要是經常性的都算是薪資收入 03/06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