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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大家好: 小弟從事的是醫療業,是基層診所醫療專業人員。 從短短一年多以來,經歷數次組織和薪資結構的改變。(在此階段薪資是調高。) 並從去年6月開始,診所老闆就要求新進員工簽約,並說若是提前離職, 須負擔診所損失,抵扣一個月底薪。 但在今年農曆年前,突然發下一份公告,說因為要管理制度化, 所以所有職員(包含工作已滿一年以上未簽約員工和有簽約之員工)的制度 和薪資計算方式皆全部改變,試算下來,要考績達優等,才能領到跟之前一樣多, 且本來有明訂一些薪資福利,現在都說要看考核。(讓人不禁懷疑有減薪之疑慮。) 並強制從3月份薪資開始使用新的薪資制度。(但此時都尚未簽約) 原本說未簽約者,維持不簽約,已簽約者,會再做協商。 後來又改說,4月開始不管現在有沒有合約者,全部都要重新簽約。 我們有一個同事因為新公告後,雖然舊約期限未到, 但是因為薪資計算方式改變想離職。(也怕未來會有更多無理之要求) 資方遂提出要求我們同事支付違約金。想請問各位前輩, 我們現在遇到這種狀況,究竟該如何自保??未簽約的同仁,又該怎何談判?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能提供我們一些意見。 在職場載浮載沉的新鮮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178.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26576160.A.CC0.html
girlo: 資方單方面更改勞動契約是不合法的,更不要說還付什麼違約 03/17 15:20
girlo: 金,所有勞動契約更動(包括職務調動、執勤地調動等)都需 03/17 15:20
girlo: 與勞方協調取得共識後才得以執行 03/17 15:21
SaintRobin: 若是我們要尋求法律協助,可以去哪裡詢問?? 03/17 15:49
SaintRobin:轉錄至看板 medache 03/17 15:54
f1234518456: 勞工局阿 03/17 16:28
rammstein: 單方面改動讓員工不爽離職,資方還要發資遣費 03/17 18:06
elfwind: 這種短時間不斷變更管理制度的公司還是趁早走比較好 03/17 18:59
wolverine228:轉錄至看板 Therapist 03/17 19:43
petertg: 你如果有合約,可以掃成PDF問勞動部比較快 03/18 07:46
petertg: 去填寫,7個工作天內會有專人跟你mail聯繫 03/18 07:48
petertg: 合約也不用幫公司藏名字,直接問有違法能不能勞動檢查 03/18 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