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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沒有ptt帳號所以我幫他代po 他目前的工作是百貨專櫃銷售 月薪28.5K 月休六天 有加班費 沒有業績壓力 每天工時八小時(中間休息40分鐘吃飯) 但是這樣算起來一個月會有192小時,是超過勞基法規定一個月工時不超過168小時的 請問這樣是可以要求資方給多一點假嗎? 據我所知他老闆是說可以一起討論調整的樣子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1.35.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28423068.A.DFC.html
roder: 兩周84 四周168 超過給加班費 阿不是給了?? 04/08 00:19
kinokono: 不缺工作就去討論啊...... 04/08 00:47
kinokono: 另外,勞基法30條每兩週不得超過84(一個月才是168), 04/08 00:52
kinokono: 但經過工會/勞資會議同意,每週可48小時(一個月192小 04/08 00:52
kinokono: 時)剛剛好 04/08 00:52
kinokono: 然後他工作就是8小時的話也沒有加班費啊...9、10後才開 04/08 00:55
kinokono: 使算加班費 04/08 00:59
fimir: 看到這篇才讓我發現新工作一個月工時242小時(含吃飯沒休息 04/09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