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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發文+手機排版, 如有問題請多多包含。 前情提要: 小妹目前是在一間會計事務所工作, 因為抗壓性不夠(已經工作2年), 又剛好在這個報稅期間找到一份新工作, 所以跟老闆提出想要在5月中離職的想法, 可是老闆一直不答應! 我的問題是假如我擅自離職, 後續會不會產生什麼法律問題? (已經不打算要領5月份的薪水了) 我知道擅自離職非常不可取, 但已經很努力的想要跟老闆達成離職的共識, 無奈他完全不接受, 爬了一些文之後, 還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只好來發文求救? 希望各位罵完之後還是給我一些指點! 拜託各位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38.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0999226.A.693.html
doris1016: 照著勞基法走 發mail留底 交接文件打好就好05/07 19:59
kawaii98: 直接寄 mail 跟公司提辭職做備份。這樣就可以照勞基法05/07 20:06
kawaii98: 時間到就離職05/07 20:06
juliai: 先寄郵件存證吧05/07 20:23
beams156: 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提前二十日通知即可,薪水還是要05/07 20:29
beams156: 拿,不給就是老闆違法05/07 20:29
我們只是小公司而已, 跟客人通mail都是用老闆的帳號, 並沒有私人的mail, 大家都看的到,好像不太適合…… 而且現在寄信也來不及20天, 因為新公司希望我18號就報到! 所以只是想確定在老闆不同意離職就擅自離開會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 編輯: Lovebabyboy (39.9.138.153), 05/07/2015 20:43:16
f1234518456: 你可以發存證信函提離職 哪有什麼同不同意的05/07 20:57
laborgirl: 存證信函通知最正式但你應該也沒時間跑郵局05/07 21:40
laborgirl: 但反正你找方法正式告知 對方知道了就生效05/07 21:40
laborgirl: 像上面各位所說 沒有老闆同不同意的問題05/07 21:41
所以我只要正式讓他知道我要離開就生效了嗎? 像我已經在10天前預告,最後一天在發簡訊或mail告知他我要正式離職這樣是可以的嗎?
ithil1: 工作又不是簽賣身契,離職還要老闆同意哦?就算是賣身契也05/07 21:44
ithil1: 違法啊05/07 21:44
※ 編輯: Lovebabyboy (39.9.138.153), 05/07/2015 21:54:44
usermanual1: 你是奴隸嗎???還不打算領五月薪水,不要拉低勞工 05/08 00:08
usermanual1: 水準好嗎。不是故意要罵你,但建議你去翻翻法律條文 05/08 00:08
usermanual1: 吧! 05/08 00:08
horol: 當然不能最後一天發,要十天前發才有書面證據啊 05/08 17:49
horol: 說錯,20天前 05/08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