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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在前天收到了新北市勞工局寄來的調解紀錄 調解結果:資方不同意給予遣散費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我在剛剛打電話去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詢問 承辦人員跟我說:目前調解是沒有結果 你們就得要走法院了,勞工局這邊沒有辦法再提供協助 要就要寫狀紙上法院 ---- 想請教一下各位 現在的程序該怎麼進行呢? 勞工局那邊沒有仲裁機構可以處理 一定得要去法院才能處理嗎? ※ 引述《allenella (怎麼睡也睡不飽)》之銘言: : 來這邊跟大家報告一下周四上午勞資協商的狀況 : 我這邊的意思很簡單: : 1.我不可能到新單位上班,所以按照規定要求公司依照規定遣散我 : 2.遣散費用43,000 (若按照規定的遣散費大約是68,000) : 前半年薪資平均:47125 年資:兩年11個月 : 公司的主張: : 我們認為我們把你調任調新的職位,是幫你加薪且升職 : 你當初在到職的時候,你的勞動契約上面有一條註明著"公司有權利調動你的職務" : 我們也清楚你是根據調動五原則哪一點來拒絕我們調動 : 然後新就任的工作地點只比你現在上班的地點增加9KM遠(事實上多了15KM 從25KM->40KM) : 而且公司也不想讓人家覺得說,當我們覺得你沒利用的價值,就拿錢給你叫你閃人 : 這樣觀感會很差 : 協調方: : 1.給資方:看了這麼多案件,今天勞方的意思很簡單,只要你們資遣他就好 : 而且他要求的金額也不高,乾脆一點就資遣掉他就好 : 他現在這個態度,你們堅持要他去新的工作,他也不會做得很開心 : 2.給勞方:你也不一定要堅持同一份工作,可以多從事一些不同的工作也可以 : ------ : 結論:協調沒結果 : 不知道下一步是要怎麼樣進行呢? : 案件又被丟回新北市勞工局了 : 而且......公司舉證的資料裡面還夾雜著一些會違反勞基法的文件 : 這時候請勞工局審閱勞動契約不知道可不可行? -- Sent from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65.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2187326.A.3A0.html
inyo: 怕啥 就告啊 05/21 13:54
morningmist: 可以法扶基金會了解一下 05/21 14:03
sweet00914: 推法扶0.0 05/21 14:09
AdamHuangNew: 倒底是什麼原因 公司寧願跟你告 也不資遣你? 05/21 17:16
allenella: 因為外商公司,沒有編列這個款可以用 05/21 17:56
allenella: 所以只能靠法院判決來跟母公司申請 05/21 17:56
sazabijiang: 這是藉口, 真外商公司反而守規矩, 不會去違背在地 05/21 19:46
sazabijiang: 國家的政府法令規定, 不然惹上官司有人就要倒楣 05/21 19:46
sazabijiang: 在國外, 資遣人給資遣費是常態 05/21 19:47
allenella: 明天會去勞工局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法扶請教 05/21 21:28
allenella: 會盡快讓司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05/21 21:29
stone99: 外商的話,要不要直接寫信給總公司 05/22 13:51
stone99: 說不定有機會 05/22 13:52
allenella: 之前案例都是要法院的判決才給的 05/22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