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amer1005: 不想被認出來阿 05/21 22:51
→ va2475: 省麻煩 05/21 22:53
→ Elan: 在PTT有消費證明上來說店家不好吃 都可能被告了 05/21 23:48
→ Elan: 被告可能最後和解或勝訴 但是光是被告這件事要花的心力時間 05/21 23:48
→ Elan: 都是一種負面的付出 當然能避則避 05/21 23:49
→ Elan: 不要說消費糾紛,光說釣魚文 上鉤一次以後絕對不想再淌渾水 05/21 23:51
推 oak2002: 之前說某某店家不好吃 就被揚言提告了 怕怕DER 05/22 00:00
→ doris1016: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很多公司/業者會對網路上的言論提告 05/22 00:42
推 maye: 容易被告啊,不管告不告的成都很勞心勞力啊,所以我覺得給個 05/22 07:51
→ maye: 關鍵字(公司名某字、產業)跟地區,讓人縮小範圍就很不錯了 05/22 07:53
推 LeonardoPika: 連沒有指名道姓躲在推文補充都會收傳票了 05/22 10:30
→ LeonardoPika: 更何況直接講出來 根本是自找麻煩 05/22 10:31
推 ErosYuan: 上次某公司賴索拖事件,還沒得到教訓嗎?當然要某下去! 05/22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