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fv111: 這不就是約僱制嗎... 07/17 21:57
→ sad3: 所以三個月到了其實朋友也可以直接走人囉~ 07/17 22:01
→ sad3: 除非公司想跟他續約~ 07/17 22:01
→ Subaudition: 如果試用期間的種種都符合勞基法 簽短約是ok的 07/17 22:32
→ Subaudition: 但裡面最好有附註如短期ok一定要簽長期的條文 07/17 22:33
→ Subaudition: 怎樣算表現好 怎樣算不好也要大致上先規定好 07/17 22:34
推 b2090660: 公司有試用期三個月是正常的! 07/17 22:58
→ sad3: 勞基沒有試用期好嗎...所以公司才用先簽約三個月這種方式! 07/17 23:05
推 b2090660: 契約制的還是有,只是沒有定型化契約。另外,關於試用 07/17 23:15
→ b2090660: 期公司有權評核你的表現做後續任用,只要相關法則合於法 07/17 23:15
→ b2090660: 則都ok,勞基法不是萬能的,別太依賴了。 07/17 23:15
推 tita123: 之前應徵某專利法律事務所助理 就是這樣弄 07/17 23:21
→ sad3: 朋友在高雄,樓上也是嗎......不過不是專利那種... 07/18 00:00
推 tita123: 在台北 要求好的英文能力 試用才24K(4年前) 07/18 08:46
推 irenechiang: 公司所謂三個月試用不合想請你離職也可以,但是還是 07/18 08:55
→ irenechiang: 要給資遣費 07/18 08:55
→ rayven: 沒有,他就是用約聘請你,勞基法不會保障你有鐵飯碗的 07/18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