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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最近投履歷到一間大公司 面試前 他寄了些 資料要求填寫 其中有一份同意書 就是要你提供 二位前任工作主管或同事(至少一位須為主管),以徵詢工作狀況 若有不實提供 就要自請離職 請問一定要提供嗎? 因為上份工作主管對於我離職一事不是很諒解 或者是提供上上份工作的可以嗎? 請提供意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32.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8065749.A.5CB.html
colobear: 可以 07/28 14:50
kenwufederer: 可以不提供阿 07/28 14:57
kenwufederer: 但不能保證對方怎麼想 07/28 14:57
seagina: 公司有病吧 待得爽誰想換公司 不填也不會怎樣 07/28 15:19
insurreal: 可以不提供,但會有些行事太小心的公司因此對你存疑 07/28 15:20
insurreal: 不過說實在的,做這種徵詢未必準確 07/28 15:23
insurreal: 個人親耳聽到主管接到這種電話,大表特表了前同事 07/28 15:26
insurreal: 但前同事的表現明明還不錯,就因不得主管緣而已 07/28 15:26
insurreal: 要是這家公司真的只因為如此就不錄用你,其實不去也罷 07/28 15:27
spotting: 我是原po,請問我可以用保護個人資料為由,不提供嗎? 07/28 16:47
f124: 留朋友電話 07/28 16:53
torunwind: 留關係好的同事電話並告知同事 07/28 17:21
m91416093: 就先打電話跟要留電話的前公司主管照會,客客氣氣的, 07/28 18:53
m91416093: 一般都不至於說的太差 07/28 18:53
caresomes: 其實也不用想太多,雇傭關係罷了,又不是長工 07/29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