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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lenella (怎麼睡也睡不飽)》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在前天收到了新北市勞工局寄來的調解紀錄 : 調解結果:資方不同意給予遣散費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 我在剛剛打電話去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詢問 : 承辦人員跟我說:目前調解是沒有結果 : 你們就得要走法院了,勞工局這邊沒有辦法再提供協助 : 要就要寫狀紙上法院 : ---- : 想請教一下各位 : 現在的程序該怎麼進行呢? : 勞工局那邊沒有仲裁機構可以處理 : 一定得要去法院才能處理嗎? 沉寂已久的文章 今天再來跟大家報告一下 明天要在三重地院簡易庭開庭讓雙方答辯 目前收到對方的答辯狀事 裡面有一條條文是這樣說的: 雙方簽訂之雇傭契約,其原告主要工作內容為銷售新車、開 發客戶、訂單處理、客戶服務、處理車輛貸款、保險及車輛保養接洽事宜等 這是我原先的工作在104上面徵求的內容: ________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內容 進口新車銷售,積極具學習精神者佳 上班地點為新北市,上班時間依公司規定 職務類別: 汽車銷售人員、國內業務人員 上班地點:新北市新莊區 薪資:法定基本工資+獎金(但是公司報所得全都報050 薪資 不是報薪水+執行業務所得) 大概扣繳憑單上面是700K -- 調動後的工作內容: 接待專員(內湖廠) ________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內容 1.進廠維修車輛接待及估價 2.保險理賠事務 3.客戶維修狀況之追踪 4.顧客滿意度的調查 5.車輛修復過程中的回報 職務類別:行政人員 上班地點:台北市內湖區 薪資:26000+每個月幾百塊的獎金 -- 很簡單的看出來,這工作在人力銀行上面所徵求的類別就已經完全不一樣了吧 明天早上開庭我就堅持這一點 還有調職5原則的兩點 3.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對我薪資結構比例會有很明顯的落差 4.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與技術所能勝任。 從銷售變成行政人員轉變很大,以至於無法勝任 應該這樣去法院說明就可以了吧? 再請鄉民們給一點意見吧 感謝m(______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02.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8086943.A.D92.html
kenwufederer: 只能鍵盤支持 07/28 21:30
ttt95217: 您辛苦了 07/28 21:50
qwrt: 原PO加油,上個月我也調解過。 07/28 23:18
medama: 推 07/28 23:30
bluesad: 加油!!其實最主要是你不願意但資方卻要你做那職務 07/28 23:40
safeya: 加油!! 07/29 00:27
pyv: 别打官司了 有多拿錢沒有?最後還是和解 07/29 05:22
Technei: 審判長會希望你和解,因為這樣審判長不用寫判決書。 07/29 16:26
kodato: 您頭腦清晰,條理分明,只要把握原則基本上是沒問題的 07/31 19:21